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青浦区关于开展“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南巷村、曙光村已完成“无群租居村”创建工作,经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问题反馈,请向青浦区白鹤镇综合整治办反映。
公示对象:
青浦区白鹤镇曙光村
青浦区白鹤镇南巷村
联系电话:59740338
通讯地址:外青松公路2699号
青浦区白鹤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