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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无群租居村”创建工作公示 2023-09-12

根据《青浦区关于开展“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南巷村、曙光村已完成“无群租居村”创建工作,经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问题反馈,请向青浦区白鹤镇综合整治办反映。

公示对象:

青浦区白鹤镇曙光村

青浦区白鹤镇南巷村

联系电话:59740338

通讯地址:外青松公路2699号


青浦区白鹤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