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公示公告】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2024-02-06

广大市民朋友: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为坚决化解各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即日起,全区将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届时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上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为了您和您的家人的安全,也为了全区冬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请您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在建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有一定规模的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及员工生活区(宿舍)。

(五)自建出租房集中区。包括自建房集中连片设置且存在出租行为的自建房超过10幢的。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自建出租房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设未设、停用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2.在建工地临时消防设施应设未设、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三合一”违规住人。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等)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违规充电、停放的。

2.自建出租房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未设置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七)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1.电气线路违规私拉乱接或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

2.在建工地员工宿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八)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建筑的实际使用功能、平面布置与原设计功能不一致,擅自改变导致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请各单位对照8大类隐患,逐项开展自主大排查,结合自查情况,落实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防、死看死守措施,自至隐患整改完毕。

2024年2月29日前,各单位将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报属地街镇备案,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改情况报区消防救援支队备案。

广大群众如发现火灾请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违法行为也可使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公告。

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