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文书送达公告 2025-06-23

史文艳

存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文书号: 沪(青)白府责停限拆决字[2024]080061号的行为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相关信息属于第类失信信息,将由我单位依法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1.按照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

2.税款、社会保险费欠缴;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欠缴;

4.未履行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过程中作出的信用承诺;

5.因科研失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被监管部门处理;

6.行政强制执行;

7.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失信信息。

你可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登录“一网通办(随申办)"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申请专栏(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具体查看信用修复指南,了解信用修复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事项。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同志电话:021-39290181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202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