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浦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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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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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11.23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精神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20号)要求,结合市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2020年,青浦区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一、、推进局政务主动公开,高质量做好公开工作
(一)加大政策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和调整机制。对2015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以及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的重新审查工作,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二)加强办事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进推进“一网通办”,不断优化用户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按时完成数据年度开放清单任务,优化数据资源目录质量,稳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处理结果,推进信用信息实时推送和无障碍交换应用。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广泛开展普法进企业、公众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引导公众了解城管工作,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增进社会公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
(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做好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操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在依法有据的基础上提高公开率。对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按规定时限及时录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二)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继续推进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三、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围绕本机关工作,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完善新媒体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加强“青浦城管”网站栏目和微信订阅号管理工作;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政务新媒体的实用性。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监督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务公开调研活动,多渠道收集吸收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参加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意识和专业化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科室的绩效考核范围,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