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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

QG6300000-2018-002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18〕20号

青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8.05.30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18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沪城管联〔20182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整洁靓丽、干净有序的美丽街区,为举办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有力的城市环境保障,区局决定开展2018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美丽街区”创建,下绣花功夫提升街面精细化管控水平,有效消除市民反响强烈的占道经营、非法小广告、违法搭建、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街面环境乱象,健全完善“三全四化”(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执法管控工作机制,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二、整治道路

(一)一般道路。按照市局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整治道路由2017年的主要道路、商业街区、景观区域、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逐步拓展至全区一般城市道。在巩固拓展2017年全区83条道路执法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201890道路执法整治工作。

(二)示范道路。结合本区“美丽街区”创建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从严把握”的原则,在今年重点开展的执法整治的道路中,选出13道路(夏阳、盈浦各2条,其余街、镇各1条),作为2018年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示范道路,实现点上示范、样板引领,最终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辖区道路环境秩序的执法整治效果。

三、整治重点

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聚焦“六类”街面突出违法违规现象:

1.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乱设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悬挂、跨门经营、占道堆物、占道洗车等市容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破墙开店等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规划和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擅自占道设置彩票亭、书报亭、售货亭、饮水机,擅自设置道路指示牌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擅自占用公共绿地,以及损坏绿化设施等绿化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建设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违反规定安装空调设备、冷凝水排放不符合规定等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化水平。各中队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规范开展执法整治工作,使广大市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整治工作获得理解和支持。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当事人,要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录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房屋注记等手段加大惩戒力度;对于危及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提高执法威慑力。

(二)强化联动联勤,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各中队要依托“美丽街区”建设,整合相关资源和力量,多策并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街面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案件信息双向告知制度,加强执法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情况互通,提高执法整治工作效率;要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执法整治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消除执法管控盲区,有效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查处复杂违法行为、跨行政区域违法行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引导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街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三)强化信息化运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各中队要按照智能化的工作要求,积极建立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强化各类基础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和管理分析;要采取自建或者共享方式,加快街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提高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固化证据的能力;加快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指挥、实时监控、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科学精准施策,有力有效管控。各中队领导要深入一线走访调研,面对面、“零距离”广泛听取商家、基层和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摸清街面环境秩序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形成“一街一方案”;针对执法整治任务重、环节多、困难矛盾突出的特点,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破解难题顽症,有效消除市容环境“脏、乱、差”死角;区局将定期对中队上报道路进行督察,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区执法整治实效情况进行测评,年底评选一批街面环境秩序整治示范道路。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中队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介,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群众弘扬文明风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参与街面管理,共治共享美丽街区;要主动宣传整治工作中典型案例,对拒不配合执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请各中队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街面环境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示范道路整治计划,完善示范道路业态分布、道路长度、商家数量、存在主要问题等基础信息,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时间节点,并于315前将整治方案以及示范道路整治计划报送至区局执法协调科。

 

 

附件:1.环境秩序整治示范道路考评标准

2.青浦区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2018年度整治道路统计表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