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QG6300000-2016-010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16〕29号
青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6.05.04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各街镇城管中队、机动中队:
根据我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及近期区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精神,就城管执法系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宣传动员,倡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在城管系统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各中队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工作,督促管好自己人。倡导每一名城管执法队员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积极配合交警执法管理,做一个以身作则,文明参与交通的带头人。
二、落实措施,严查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行为
当前要对各类侵占道路资源,影响交通有序、安全的城市管理领域内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进行“零容忍”的严格执法,重点整治以下三类违法行为。
(一)渣土车辆
1. 违法行为
(1)渣土运输跑冒滴漏。主要是指渣土车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在行驶时发生跑冒滴漏,污损路面的违规行为。
(2)偷乱倒。主要是指渣土车辆偷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其他垃圾在各类道路上,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2. 相应措施
(1)召开专题会。局层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统筹协调,部署工作。中队层面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参与保障整治行动,落实具体工作。
(2)现场开具告知单。对发现问题的违法渣土车辆现场开具、送达暂扣物品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按流程走好法律程序。
(3)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偷乱倒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格执法,一查到底,并按照上限予以处罚。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且可能入刑的,及时上报区“行刑对接”平台。
(二)非法占道设摊
1. 违法行为
(1)占道设摊。主要是指非法占用人行道、在道路两边设摊等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行为。
(2)占道无照经营。主要是指将商品放置在具有流动性的车辆上贩卖的情况,如流动卡车、小推车等。
(3)路边烧烤、夜排档。主要是指在路边放置烧烤以及夜排档,影响道路安全和人车通畅的行为。
2. 相应措施
(1)宣传到位。鼓励群众对占道设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2)即查即罚。加强日常巡查,对重点路面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做到即查即罚。
(3)联合执法。联合交警、工商等部门共同联合执法, 对影响交通、阻碍出行的占道设摊决予以取缔,彻底清理、全面取缔占据交通道口、红路灯口、桥梁周边的摊点。
(三)其他违法行为
1. 违法行为
(1)私自接坡。是指利用各类材质擅自在路面和人行道间接坡的违规情况。
(2)擅装地锁、地桩。是指擅自安装地锁、地桩,占用公共区域的违法行为。
(3)乱散发小广告。是指在道路两侧、路口散发小广告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违法户外广告。是指占用人行道设置广告、或影响交通视线的违法广告设施等情况。
(5)占道堆物。是指在道路、人行道上堆放物品、停放各类废弃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影响道路通畅的违法行为。
2. 相应措施
(1)加强巡查。对占道堆物等进行针对性巡查,集中清理,对占道的无主物进行集中整治。
(2)及时取证。一经发现及时取证,特别对于散发小广告等较难取证的违法行为,要现场固定证据。
(3)执法查处。对私自接坡、擅装地锁(地桩)、违法设置广告设施等行为,告知并限期自行拆除,对逾期仍未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
三、完善机制,保证交通整治确有成效
(一)及时上报,信息通畅
各中队要结合街镇实际和日常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向局报告执法整治情况。局有关科室要掌握面上情况, 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整理典型个案和成功经验,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情况汇总。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各中队要牢固树立城市综合管理“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开展联动执法,互通互联,形成整治合力,全面提升执法管理的综合效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防反弹,长效管理
着力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和回潮,将整治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好思路、好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纳入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提升城区道路环境、改善城区交通秩序。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