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本区开展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城管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

QG6300000-2019-028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19〕27 号

青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9.07.03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为全面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19〕16 号)的文件精神,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法律宣传全方位,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查处全过程市民群众全参与”,为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城管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重点查处以下6 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投放环节
    1.依法查处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收集、运输环节
    3.依法查处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或者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
活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收集、运输单位未使用专用车辆、船舶驳运垃圾、未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未实行密闭运输或者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置环节
    5.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以及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按照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精细管控、严格执法,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
    (一)加强宣传动员(2-6 月)
    各街镇中队要会同街镇相关部门,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各种媒介,加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以参与分类为乐、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与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有效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引导每个市民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企业、商家、公园等单位、场所的宣传引导,督促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宣传服务,督促其规范作业。
    (二)健全执法规范(3-6 月)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法制科也将制定执法权责清单,完善执法程序,细化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指导基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通过每月一课、全员培训等方式向各中队普法宣传。各中队也要结合自身,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流程、规范、方案,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执法检查(3-6 月)
    结合去年的执法检查,我局将继续会同绿化市容等部门,对全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商场、公园、交通枢纽等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同时将对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设置分类容器、是否分类投放、是否分类驳运等内容,督促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配齐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等硬件设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措施,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驳运等工作。要对全区13 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以及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等内容,督促收集、运输单位按照法定要求和行业规范进行作业。对全区1 家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处置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是否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内容,督促处置单位按照法定要求和行业规范进行末端处置。
    (四)加强依法治理(7-12 月)
    各中队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大型商场,后一般单位”原则,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要攻坚克难、较真碰硬,以严格执法的成效保证垃圾分类的实效。7 月和10 月,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混装混运、未使用专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分类收集、运输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处罚。8 月和11月,重点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分类容器、未分类驳运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信息移送房管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7 月和9 月,重点对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商场等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处罚。12 月,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按要求分类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分类处置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阻碍城管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形,依法将其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四、工作要求
    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久久为功的坚韧性,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中队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法律宣传、行政检查、执法整治等工作,把执法管理工作贯穿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同时,要建立健全与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管理合力,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三)强化监督检查
    区局也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等培训,提高一线执法队员业务能力。区监督科也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察,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请各单位每月25 日前把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报送区局。

附件: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统计表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