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开展2017年建筑渣土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QG6300000-2017-009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17〕12号
青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7.03.07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违法运输处置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17〕11号),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渣土治理的工作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运输处置建筑渣土行为,切实维护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扬尘重点治理道路范围无违法运输处置渣土行为,中心城区违法运输建筑渣土行为基本消除,全区违法运输处置建筑渣土行为明显下降。加大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中转)、处置等环节的执法力度,努力实现“黑”源头、“黑”车船、“黑”码头和“黑”卸点得到有效取缔、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不洁现象得到有力管控、扬尘重点治理道路污染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偷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运输处置工程垃圾、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行为,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查处产生单位未申报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置方案等违法行为;
(二)依法查处承运单位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产生单位的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运输车辆(船舶)未随车(船舶)携带处置证,运输过程中车容不洁、车辆不密闭、途中撒落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擅自倾倒、转运、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扬尘重点治理道路淀山湖大道、华青路、外青松公路等重点道路上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其中:3-10月,集中开展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四、整治措施
(一)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街、镇城管执法中队应当研究形成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方案和计划,各中队对于出土量大的工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于2月20日前将整治方案报送区城管执法局协调科,并于每月5日前向局协调科报上月本街、镇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和执法数据。
(二)建立联合整治机制。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街镇要组织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每月联合渣土办、建管所、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开展建筑渣土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市局执法总队也将牵头组织全市层面城管执法系统开展渣土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专项督察。局监督科将对各街镇城管中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各街镇城管中队也要定期自查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反馈经验,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评估考核。年底区局将综合执法实效、办案数量、处罚总金额、专项督察等情况,对全区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
五、工作要求
1.思想要高度重视。加大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力度,各街、镇城管中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外运,同时保证外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流入我区。
2.依法要从严查处。各街、镇城管中队要充分利用街面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等手段,提高快速发现能力;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违法行为,要做到快速查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源头管理,落实长效管控机制。
3.应急措施要落实。各街、镇城管中队要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整治的执法保障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应急力量、装备,细化应急措施,做好偷乱倒等一系列建筑垃圾渣土违法行为的应急执法保障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违法运输处置建筑渣土专项整治
行动的通知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