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0.01.31

上海市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202022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城管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城管执法局网站http://www.shqp.gov.cn/cgjc/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电话59725147。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亲自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切实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

3772

行政强制

19

3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阶段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二)加快网站建设,提高市民网上办事效率,以方便市民、服务市民为主,提高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结合2020年住房建设领域相关执法事项的划转,跟进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内容的更新和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