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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01.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作为工作指引,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深入推进城管执法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和调整,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8条,其中本部门发文类18条,其他类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根据流程、时效及时办理、审批,用挂号信形式进行回复,答复率100%,其中5件非本单位负责公开,1件为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局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的规定,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逐步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各类新兴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在青浦城管门户网站、“青浦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开设了“青浦城管”腾讯视频号、抖音号,向公众宣传城管执法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此外,按照政府公开日相关工作要求,7月15日线上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新城管∙新征程”为主题的云上城管开放日活动。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本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的行政复议1件,结果为维持原行政行为;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二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树得还不够牢。

  改进措施:一是聚焦群众关切,加强法律、政策的解读和回应,更多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并主动开展好2023年度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通过培训学习,使全局系统进一步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内涵,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公文公开力度。健全专栏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更新,持续做好常态化主动公开工作。

  2.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审查机制,同步开展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

  3.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

  (二)特色工作

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走进城管、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结合“政府开放”活动工作要求,2022年7月15日上午,青浦区城管执法局通过微信视频号以云上直播的方式开展了主题为“初心不变成长路 砥砺前行再出发”的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

  本次云上开放日活动共分三个环节。首先由来自徐泾中队的“老城管”同大家一起回忆青浦城管20年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坚定“服务人民”的城管初心和“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城管追求。随后以探店方式,带领大家走近徐泾城管中队及重固佳孚城管工作室,展现近年来青浦城管系统对内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对外强化为民服务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活动还在各个环节穿插知识竞赛互动答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传、市容、绿化、违建、物业、网络安全、信用管理等多角度出发,让市民群众在互动观看、学习答题中进一步了解城管工作、提升法治意识。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2年我局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