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海曙城管开出首张罚单 2019-06-11
近日,宁波海曙月湖街道云石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宁波市银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月湖中队开出的首张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到位的罚单。
今年以来,综合执法进社区,中队在走访云石小区居民时经常听到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捣糨糊”的反映和投诉,执法人员多次巡查中也发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诸如垃圾不及时清理、绿化不及时补种、无证摊贩随意进入小区设摊扰民等等。
物业服务企业不主动作为现象频发,以“没有执法权”为借口将责任范围内工作内容转交给居委会或城管部门处理,最终形成“破窗效应”,恶性循环,乱搭建、乱堆放挤占小区公共资源和有限空间,无证摊贩堵塞消防通道,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居民反应强烈。
今年4月17日,中队在总结以往办案经验的基础上,联合街道相关部门,向云石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宁波市银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要求告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向其明确责任范围并要求整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队队员在多次小区巡查中发现乱象并未得到处理。
5月16日,中队对宁波市银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中明显失职行为正式“亮剑”,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人未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为案由立案,行政处罚人民币560元。
“我们家附近那个长期占用小区消防道经营的摊位终于被清理了,来往的车辆通行顺畅了,环境也清爽多了。”社区不少居民对环境的评价有所改观,一方面得益于物业服务企业认识到错误,加强了日常小区巡查和教育劝阻工作;另一方面,城管中队综合执法进小区,重点办理了建筑装修垃圾乱堆放、毁绿占绿、无照经营等案件。
海曙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管理,让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真真切切认识到,小区环境卫生不单单是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一项约定指标,履职不到位,不再仅仅是违约行为,而是直接构成违法,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进而督促受罚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也给一些管理上存在消极怠惰现象的物业服务企业敲响警钟,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综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