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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园地】敲黑板!物业使用性质并非想改就能改 2022-10-08

上海租赁市场一直火爆,一些房主为追求丰厚的租金竟起了歪心思。

去年7月,辖区内某小区一业主擅自将不具有居住功能的厨房改成房间、将大房间隔成两个小房间等方式扩大室内居住空间,增加租金收入。

法规警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房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遵守物业管理、房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 处罚。”

城管提醒:擅自改变物业适用性质属严重违法、后果很严重、罚款金额高。据悉,上述案件违法当事人被处罚一万元整。

友情提示:擅自改变物业适用性质往往涉及电线线路、燃气管道的更改,大功率电器的超限使用,不仅给物业管理带来不便,同时也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

白鹤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