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青浦区赵巷城管:私建200㎡冷库存重大隐患 坚决拆除! 2025-04-07
案件回顾:
近期,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开展城市精细化治理专项行动时,通过网格化巡查发现沪青平公路某弄存在疑似违法建筑。执法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在该建筑二楼平台有一处用易燃彩钢板和钢结构框架搭建的简易仓库,并安装有多个空调,且周围环境较差。究其原因,竟是楼下超市经营者为扩大储物空间搭建的,面积达210平方米。经确认,该处冷库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中队依法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同时,中队经初次现场核实后,又会同镇相关职能单位共同至该点位进一步确认。经执法队员一番普法教育、释法析理后,该搭建人意识到了私搭乱建的危害后果,并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工作,最终该处易燃违建得到了全面拆除。
法律延伸:
1.什么是违法搭建?
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四个文书之一擅自进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违法搭建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友情提示:
在此我们也呼吁所有的市民群众和企业商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如存在乱搭乱建,拒不整改的情况,我们将依法将涉案房屋进行注记,相关当事人信息也将归集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记录可能影响到房屋交易、贷款、就业等重大生活决策,切勿以小失大,得不偿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