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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青浦区重固城管:规范修剪消“症结” 守护绿化“展新颜” 2026-03-09

小区主干道两侧树木被集中修剪,顶部枝干悉数去除,看似是为了满足居民诉求的“正常养护”,实则可能已经踩踏法律红线。绿化养护是一门技术活,“想当然”修剪不仅可能破坏景观,更会受到行政处罚。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则警示案例,一起来看规范绿化养护的重要性。

不久前,重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反映某小区存在树木修剪问题。执法队员随即联合物业、居委前往检查。经查,该小区主干道两侧树木被修剪。据物业介绍,小区绿化由某养护中心负责,此次修剪系应居民要求委托其实施。该养护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公司在养护过程中对主干道十余棵树木顶部进行了修剪,但未参照养护技术标准。数日后执法队复查发现,遭遇“剃头式修剪”的树木,即便存活也会出现生长迟缓、抗病力下降等后遗症,经相关部门确认,该公司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未达到养护标准,违法行为属于未整改。最终,该中心接受了相应行政处罚。

绿化养护看似寻常,实则大有讲究。有的养护单位凭经验办事,有的图省事一剪了之,还有的为了应付居民诉求随意修剪。但是违规修剪造成的绿化破坏和安全隐患却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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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景观,影响风貌:不规范的修剪破坏树木自然形态,影响小区环境品质。

削弱树势,易发病虫害:过度修剪损伤树木生理机能,易发病虫害,甚至导致死亡。

存在隐患,危及安全:不当修剪导致伤口愈合不良,枯枝易断裂掉落,危及行人和车辆安全。

虽知规范养护是法定义务,且关乎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却仍有不少单位和个人为了图省事或迎合少数人诉求而“违规操作”。违法必受罚,规范作业才是正途。

希望物业公司、养护单位和居民群众能广泛参与监督,积极贡献力量,发现违规修剪或破坏绿化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城市绿化成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法律依据: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三)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绿化建设外的违反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