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以案释法】青浦区盈浦城管:严查小区违章搭建乱象 筑牢辖区安全居住防线 2026-06-18
随着居民生活品质提升,部分业主为扩宽使用空间,擅自改造房屋、私搭构筑物。殊不知,私自搭建、改建、扩建均属于违法行为。违章搭建不仅破坏小区整体风貌、侵占公共利益,更存在墙体开裂、高空坠物、堵塞消防通道等重大安全隐患。
简要案情
近期,盈浦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小区巡查中发现,某小区一楼居民为扩宽个人使用空间,在没有提前报备、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在一楼庭院内搭建阳光房。在执法队员“执法+普法”双管齐下下,当事人认识到错误,最终自动拆除。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案例警示
很多居民存在认知误区,觉得自家阳台、露台、小院属于私人区域,简单改造、略微扩建无关紧要。实质上,所有私自搭建、改建、扩建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可能带来系列安全隐患!
一是暗藏极大安全风险,威胁邻里生命财产安全。房屋建筑的结构、承重、布局都是经过专业规划设计的,私自搭建改造会破坏房屋原本的承重结构,容易造成墙体开裂、屋顶渗水、建筑松动等问题,长期存在坍塌脱落的风险。同时,很多违建会占用楼道、消防通道、公共平台,一旦发生火灾、漏水、突发险情,会直接阻碍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错失最佳救援时机,严重威胁自己和全体邻里的安全。
二是侵占小区公共权益,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很多居民不清楚,小区的顶楼露台、公共平台、楼道空间、小区绿地等区域,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非个人私有区域。私自圈占、搭建改造,本质是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侵犯了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极易引发邻里矛盾、纠纷,破坏小区和谐的居住氛围。
三是破坏小区整体风貌,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私搭乱建没有统一标准,样式杂乱、高低不一,会彻底破坏小区统一的建筑外观和整体环境,让小区环境变得杂乱,不仅降低居住品质,也影响辖区整体市容风貌,违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居家改造、空间扩建,看似是便利自家的小事,实则是关乎安全、关乎公共权益、关乎法律法规的大事。希望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摒弃侥幸心理,拒绝私搭乱建,共同守护安全、整洁、合规、美好的辖区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