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改建卫生间?不可以! 2020-05-13
5月11日,夏阳城管中队接新青浦居委会报称大豪公寓三楼某住户准备在客厅里安装一个整体卫浴,希望城管部门能依法处置。
执法队员接报后立即意识到,此类情况若不及时制止极有可能造成“破窗效应”,遂联系居委会前往该住户家中查看。经现场核实,该房屋为三室两厅两卫,业主目前正在进行出租前的装修,打算在客厅加装个卫生间并在另一个没有卫生间的房间再改造增设一个卫生间。城管执法队员明确告知当事人,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79条规定,此系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不仅应当恢复原状,同时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业主表示虚心接受教育,承诺将停止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尤其是对卫生设施的改造,不仅对周围相关住户早形成各类安全隐患,最终也会给自身利益带来损害,实属损人不利己!各位有出租打算的业主在装修时也切记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