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党建引领住宅小区执法案例通报(一) 2025-10-10

自青浦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集中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区城管执法局全面启动住宅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明确将“房屋违规租赁(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占用物业公共部位”列为三大重点治理任务。为维护安全、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聚焦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青浦城管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通报住宅小区一批典型案例。

 1.2025年3月,青浦区华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反映在华志路某弄有人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经查,该小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导致违法建筑已经初步搭建完成。执法队员对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予以立案。

2025年4月,华新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对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

 2.2025年5月,香花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至崧泽大道某弄某号楼时发现该处房屋承租人赵某在地下室加配卫生间一处。执法人员对赵某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2025年6月,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对赵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5年6月,青浦区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反映某小区存在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经现场核查,某房屋前设有围栏封闭区域,占地面积20.5平方米。区绿化管理部门认定该区域原属规划绿地。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范某擅自占用绿地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

2025年8月,赵巷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范某处以罚款26,650元。

4.2024年12月,青浦区金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至某小区南门右侧时,发现某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抢修埋设在绿地下的小区管道,擅自破坏并开挖的小区门口绿化草皮,经测量,被挖的草皮长5.01米,宽5米,面积为25.05平方米。执法人员对某工程有限公司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2025年1月,金泽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对某工程有限公司罚款3006元,某工程有限公司重新播撒草籽并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5.2025年7月,青浦区朱家角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接投诉反映朱家角镇某小区存在损坏树木的情况。经查,该树木为郑某损坏。执法队对其损坏绿化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2025年7月25日,朱家角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对郑某罚款人民币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