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09.07.17
索取号:QE8101000-2009-010 发文字号:重府〔2009〕48号 发文日期:2009-05-04
各村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市委九届七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实施意见》中“关于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指示精神,经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荐,并报市委农办、市农委同意,我镇被批准为全市开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扩大试点乡镇。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文件精神,本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总体要求是,依托镇财经管理和农业服务部门,探索建立以镇为单位、具有公益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使其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的平台,逐步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和管理服务机制,其目的是进一步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
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八个统一”运行模式,即:统一中心名称、统一工作职能、统一场所选址、统一窗口设置、统一信息软件、统一配置设备及统一工作制度和文本格式、统一标识设计和门牌制作。其主要内容为:
(一)统一中心名称。成立“重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二)统一工作职能。中心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主要承担四项职能,具体为:
1、收集、审核、发布流转信息;
2、开展政策咨询和价格评估;
3、指导合同签订;
4、承担纠纷调解等。
(三)统一场所选址。为方便农户,本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设在镇社区管理事务中心。
(四)统一窗口设置。中心统一设立“信息联络”、“政策咨询和价格评估”以及“流转受理和合同登记备案”三个服务窗口和一个纠纷调解室。信息联络窗口,主要受理流转意向申请、登记、审核、发布,审查流转双方资格,联络流转双方并提供服务。政策咨询和价格评估窗口,主要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和流转价格评估指导意见。流转受理和合同登记备案窗口,主要指导流转合同签订,受理合同的登记备案,根据需要受理并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纠纷调解室,主要受理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五)统一信息软件。市农委统一开发具有可查询、可追溯、可汇总、可展示功能,实现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网的本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实行一次开发,分步推进。流转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三个子系统组成:1、流转信息管理系统;2、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主要承担发布流转信息和合同信息统计分析;3、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主要用于查询政策法规、中心职责、规划布局、服务指南、流转信息和文本格式等。
(六)统一配置设备。在交易厅内配置双基色大屏幕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查询终端,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及档案橱等基本设备。
(七)统一工作制度和文本格式。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中心基本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实行上墙公示。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流转原则,以及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服务流程等。加强指导,规范运行,接受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文本格式,由市农经部门会同区县农经部门统一制定。主要包括流转合同、流转委托书、流转意向登记表、流转合同信息调查表和流转管理台帐等。
(八)统一标识设计和门牌制作。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按照市农委提供的管理服务中心标识和门牌设计要求,制作标识和门牌。
三、推进计划和时间节点
1、5月份完成建立重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建设请示;
2、6月上旬制订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场所选址;
3、6月中旬完成组织机构建立。成立镇、村两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隶属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配备管理人员7名。成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各村明确一名信息员,具体承担收集提供土地流转信息等相关服务工作;
4、6月下旬完成管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规则、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专版上墙,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及门牌制作等工作;
5、7月份完成基本硬件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并安装调试;
6、8月份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完成相关信息导入流转平台信息软件系统;
7、9月中旬开始试运行,做好总结完善工作;
8、9月下旬管理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和各村要在上级农经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试点工作指导、服务和督查。
(二)落实人员,开展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原则上由财经管理和农业服务部门人员兼任。各村流转信息员原则上由财经员担任。要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级流转信息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运行方式和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
(三)落实经费,加强配套。市农委专项扶持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管理服务中心基本必需的设备,其余设备及日常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免费服务。
(四)收集信息,规范基础。一是收集有关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相关文件;二是收集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等情况;三是收集已经签订正在履约的现有流转合同信息;四是开展“一户一表”农户土地承包及流转情况调查。五是切实做好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确保土地承包权证发放到户。
附件: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下设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