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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QE8205000-2014-001

主动公开

重府〔2014〕43号

2014.06.2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深入推进平安重固建设,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突出问题,维护重固公共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青浦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源头治理、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强化考核”的原则,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依托镇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平台,完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工作格局,加大对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城市管理秩序和城市运行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整治力度,确保完成区下达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60户,调控外来人口420人的整治任务,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遏制蔓延、可控有序”的工作目标,创建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汪清任组长、副镇长潘勇强任第一副组长,工商所、经发办、综治办负责人任副组长,派出所、规保办、社发办、安管中心、食药监所、联勤中心、社保中心、文体中心、环卫所、城管中队、规土所、房管办、电信局等职能部门和各村、居负责人为组员的镇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具体由工商所牵头,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汇总整治数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排摸、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查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等无证无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福泉山路(重固镇大街-赵重公路)“零无照”示范街;市民反映强烈或者媒体重点关注的区域。
    (二)重点违法行为。无证无照从事网吧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照从事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等休闲娱乐场所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照从事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等“四小行业”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照从事房产中介的行为;无证无照销售通信设备、非机动车的行为;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行为;无证无照经营洗车点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工商所: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汇总分析和报送整治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突出问题的调查、排摸工作;依法查处须取得许可证但无照经营的行为,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派出所:负责依法对工商等相关部门抄送的娱乐休闲服务场所“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的查处,以及涉及上述违法活动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取缔;对经营场所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妨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保障;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整治后的维稳工作。
    经发办:负责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调控总量增长;依法对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的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查处。
    综治办:负责将无证无照整治工作纳入重固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督促各村、居认真履行职责;负责会同经发办对无证废品收购点的整治。
    食药监所: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行为,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严厉惩处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等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
    文体中心:负责依法管理文化娱乐、网吧等场所,开展文化市场执法;配合文化执法、工商部门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等娱乐休闲场所的行为。
    环卫所:做好整治工作后续的环境保洁工作。
    社事办: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件、擅自从事经营的行为,包括无证行医违法行为。
    电信局:及时停止对无证无照网吧网络的接入服务;会同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销售通信设备、器材的行为。
    规保办: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进行排摸确认;配合联勤中心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联勤中心:负责依法拆除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并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维持秩序等相关工作。
    社保中心: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无执业许可证从事劳动中介的单位调查排摸和依法查处,规范非正规就业组织的经营行为,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安管中心:负责配合消防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有关规定,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对擅自改(拼)装车辆、非法生产超标(不合格)非机动车的违法企业进行查处。
    城管中队:负责依法取缔乱设摊违法行为,依法拆除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
    规土所: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行为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中,对其中可能涉及的违法建设行为,提请区规划土地局协助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并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房管办:负责依法对住宅物业小区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和违法搭建建筑物的查处、拆除。
各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排摸和上报,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0日—4月30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排摸辖区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的底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8月31日)。各职能部门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重点和区各条线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组织实施治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要将排摸、整治中碰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适时安排开展联合执法取缔行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整治难点、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严防“回潮”。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对整治工作加以检查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对全年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领导小组根据区对本镇考核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镇绩效考核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无证无照经营的大量存在已经成为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和平安建设的一个严重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认清我镇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要切实肩负起行业管理责任,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疏导和查处力度,有力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要注重通过宣传教育,预先告知法律责任和后果,达到整治效果,要建立无证无照经营发现、警示、告示机制,形成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要依托已有的“大联勤”工作平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信息互通、措施到位、整治到位;对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形成高效率、精准化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梳理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踪整治进度,及时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的办法。
    (四)注重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报表信息上报工作,于5月20日前上报《重点无证无照经营摸排表》(附件1),做好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对接;6月、8月、10月每月15日上报《重点无证无照经营汇总统计表》(附件2)及阶段整治小结,并于12月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对整治中具有典型意义和有较大影响的执法案例,要即时上报。所有报表信息报送至重固工商所(联系人:周轶,电话:39789778,邮箱:
chonggusuo@163.com)。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