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固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方案
QE8311-2021-002
主动公开
重府〔2021〕21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1.04.01
一、总体目标
全面摸清全镇生态环境总体基本情况,分类施策、专项整治、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加快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建设,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确保长江黄金水道安全,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筑牢我镇生态安全屏障。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底前)
1、摸清实情。全面摸清辖区内污染源基本情况,包括规划布局、地理位置、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形成问题清单。
2、制定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
(二)攻坚阶段(2021年5月至9月底前)
1、全面告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开展全面告知、全面约谈,锁定重点整治对象,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细化推进步骤和措施,全力突破。
2、集中整治。各职能部门助力开展行政检查,涉嫌违法违规的启动执法程序,予以立案查处,以推进整治对象的自纠;对确定应予取缔关闭的企业(经营户),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适时启动相关强制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底前)
1、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杜绝新增违法行为;对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纳管,不断提升管理实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新增违法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防止整治过后的“回潮”现象出现。
2、认真做好市、区级督查整改准备工作,确保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到位。
3、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督查,以及考核验收工作。
4、做好资料收集、归档、总结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根据《青浦区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示,我镇将着重从以下十三个问题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1、垃圾清运车残液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全面关停现有压缩车装运湿垃圾车辆IC卡,并加强进厂垃圾车辆监管。二是加大投入,计划采购16辆新型湿垃圾清运车辆,确保专车专运,提升收运效率;三是加大对环卫作业车辆残液抛洒等问题检查执法力度,严查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陆全林 牵头部门:社事办 责任单位:保洁公司
2、车辆清洗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做好环卫作业车辆集中清洗,配置预处理设施,加强废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确保垃圾清运车清洗废水处理达标后装运至相关单位。二是对区域内从事车辆清洗企业规范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证照不齐、占道经营、污水外溢及未实行污水纳管排放的进行执法查处。
牵头领导:陆全林 牵头部门:社事办 责任部门:保洁公司、城管中队、规生办、市场所
3、生活垃圾污水整治行动。一是停止湿垃圾压缩工序,减少垃圾压缩脱水环节,解决压缩中转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同时,实现环卫作业车辆室内清洗,污水统一收集规范处置达标排放。二是对现有村居垃圾箱房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未按规定实行设施冲洗水纳入污水管网排放的,抓紧制订整改工作计划,确保设施冲洗水规范排放。
牵头领导:陆全林 牵头单位:社事办 责任部门:保洁公司、各村居
4、一般固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禁经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接纳建筑渣土。二是规范做好建筑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备案相关手续办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查严惩违规消纳、运输建筑渣土行为。三是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落实拆房垃圾、装修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及分类存放责任,实现垃圾零填埋。四是加大村居拆房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巡查力度,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居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管理工作,落实环境管控措施。五是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批准跨省贮存、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未经备案开展跨省利用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沈杰 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责任单位:征补办、减量办、生态办、规生办、社事办、各村居、公司
5、餐饮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对全镇范围内餐饮项目开展排查,进一步规范餐饮项目排污行为,最大限度控制餐饮油烟和废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组织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餐饮项目开展整治,集中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三是巩固整治成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组织开展抽查复核工作,防止整治效果反复、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刘静俊 牵头部门:河长办 责任单位:经营单位、规生办、食安办、水务所、市场所、各村居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对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梳理排摸,逐步对设计标准偏低、出水水质不稳定的农污设施开展提标改造。二是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农污运维管理办法,足额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三是继续推广“站网分离”养护模式,完善养护规程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设施运维养护。
牵头领导:金圣君 牵头部门:规生办 责任单位:水务所、河长办、重投公司、各村居
7、雨污混接混排整治专项行动。一是持续开展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2021年,拟对万科东区、万科西区、陈华港小区、万事发公寓、逸皓华庭、现代华庭、福泉一区、福泉山路401、425、福泉二村、康博佳苑、康浦景庭、福中路199、235、315弄、福中路198、288弄、中心小区14个住宅小区,以及1.5号街、福中路、福滨路、福定路、重联路、陈华江路、联茂路、崧建路、泉中路9条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网改造。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排水养护,及时发现、处置雨污混接现象。
牵头领导:金圣君 牵头部门:规生办 责任单位:水务所、河长办、城建中心、重投公司、各村居
8、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加强联合管控及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领域扬尘污染开展综合整治,对违规现象进行严格执法。二是强化道路养护。加强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冲洗率,推进建成区以外道路硬化和绿化种植,及时整修破损道路。三是组织扬尘监测设备供应商对所有区内安装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对已安装扬尘监测设备项目进行抽查。
牵头领导:金圣君 牵头部门:规生办 责任单位:社事办、城管中队、保洁公司、各村居、公司
9、码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一是督促辖区内港口企业落实在线监测设备、堆场覆网、喷淋围挡、地面硬化、加盖顶棚等生态环境防治硬件设施的改造、建设。二是加强对辖区内码头的环保整治日常监管,并对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垃圾随意丢弃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码头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到期整改无效的依法关停。
牵头领导:沈杰 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责任单位:规生办、生态办、各村居
10、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整改。确保纳入整治的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按“三个一批”分类整治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检查核验。对已整改完成的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回潮的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巩固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成果。三是强化源头防控。优化产业和环境准入,加大违法厂房的拆除力度,加强空置厂房的招租管理,简化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的认定准入,从源头减少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四是完善网格巡查。建立“网格化+环保”的巡查发现联动监管机制,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巡查发现报告执法管理链条。
牵头领导:金圣君 牵头部门:规生办 责任单位:城运中心、经发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公司
1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施工程,推广使用有机肥、专用配方肥、缓释肥与绿色农药产品。二是推动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进一步精准优化化肥、农药用量统计。三是做好减量化复垦超标农用地管控,实施“一地一档”制度。对重金属超标田块进行全面核查,实施动态管理。制定重金属超标地块造林计划,做到宜林则林。督促街镇做好超标地块监管,未种植公益林的地块要严格管控,严禁种植农作物。
牵头领导:刘静俊 牵头部门: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河长办、水务所
12、公厕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对辖区内公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未按规定做到纳管排放或进入三格化粪池处理排放的,抓紧制订整改工作计划,确保设施排污规范。二是对各街镇规范做好公厕截污纳管排放工作进行指导,确保设施改造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加大设施日常管理保洁。四是督促做好户厕三格化粪池配建设以及公共厕所除害药物设置等工作。
牵头领导:陆全林 牵头部门:社事办 责任单位:保洁公司、各村居
13、非法捕捞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挤压非法捕捞空间。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造成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严重的案件,处于万元以上罚款金额。三是加强“三无”船舶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行为发生。
牵头领导:刘静俊 牵头部门: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为了全力推进此次行动,促进有关企业切实履行职责,成立重固镇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金彪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顾荷英任常务副组长,副镇长庄爱军、陆全林、刘静俊、金圣君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各村居、公司为成员单位。
(二)扎实推进整改。针对13个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迅速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工作目标,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逐步整改的,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改方案,抓紧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
(三)健全监督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每月调度机制,牵头单位要将整改问题和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大突出环境问题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整改情况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
(四)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村居层面的指导和督导,全面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五)完善考核机制。为确保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为鼓励和表彰先进,镇政府将研究制订《专项考核细则》,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有力落实。
附件:1、重固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2、重固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问题排查表。
附件1:
重固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 整治项目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垃圾清运车残液治理专项行动 | 一是全面关停现有压缩车装运湿垃圾车辆IC卡,并加强进厂垃圾车辆监管。二是加大投入,计划采购16辆新型湿垃圾清运车辆,确保专车专运,提升收运效率;三是加大对环卫作业车辆残液抛洒等问题检查执法力度,严查违规行为 | 2021年6月 | 陆全林 | 社事办 | 保洁公司 |
2 | 车辆清洗治理专项行动 | 一是做好环卫作业车辆集中清洗,配置预处理设施,加强废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确保垃圾清运车清洗废水处理达标后装运至相关单位。二是对区域内从事车辆清洗企业规范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证照不齐、占道经营、污水外溢及未实行污水纳管排放的进行执法查处。 | 2021年9月 | 陆全林 | 社事办 | 保洁公司、 城管中队、 规生办、 市场所 |
3 | 生活垃圾污水整治行动 | 一是停止湿垃圾压缩工序,减少垃圾压缩脱水环节,解决压缩中转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二是对现有村居垃圾箱房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未按规定实行设施冲洗水纳入污水管网排放的,抓紧制订整改工作计划,确保设施冲洗水规范排放。 | 2021年12月 | 陆全林 | 社事办 | 保洁公司、 各村、居 |
4 | 一般固废整治专项行动 | 一是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禁经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接纳建筑渣土。二是规范做好建筑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备案相关手续办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查严惩违规消纳、运输建筑渣土行为。三是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落实拆房垃圾、装修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及分类存放责任,实现垃圾零填埋。四是加大村居拆房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巡查力度,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居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管理工作,落实环境管控措施。五是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批准跨省贮存、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未经备案开展跨省利用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 | 2021年12月 | 沈 杰 | 城管中队 | 征补办、减量办、生态办、规生办、社事办、各村居、公司 |
5 | 餐饮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 一是对全镇范围内餐饮项目开展排查,进一步规范餐饮项目排污行为,最大限度控制餐饮油烟和废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组织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餐饮项目开展整治,集中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三是巩固整治成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组织开展抽查复核工作,防止整治效果反复、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 2021年12月 | 刘静俊 | 河长办 | 经营单位、规生办、食安办、水务所、市场所、各村居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 一是对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梳理排摸,逐步对设计标准偏低、出水水质不稳定的农污设施开展提标改造。二是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农污运维管理办法,足额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三是继续推广“站网分离”养护模式,完善养护规程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设施运维养护。 | 持续推进 | 金圣君 | 规生办 | 水务所、河长办、重投公司、各村居 |
7 | 雨污混接混排整治专项行动 | 一是持续开展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2021年,拟对万科东区、万科西区、陈华港小区、万事发公寓、逸皓华庭、现代华庭、福泉一区等14个住宅小区,以及1.5号街、福中路、福滨路、福定路、重联路、等9条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网改造。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排水养护,及时发现、处置雨污混接现象。 | 2021年12月 | 金圣君 | 规生办 | 水务所、河长办、城建中心、重投公司、各村居 |
8 | 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 一是加强联合管控及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领域扬尘污染开展综合整治,对违规现象进行严格执法。二是强化道路养护。加强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冲洗率,推进建成区以外道路硬化和绿化种植,及时整修破损道路。三是组织扬尘监测设备供应商对所有区内安装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对已安装扬尘监测设备项目进行抽查。 | 持续推进 | 金圣君 | 规生办 | 保洁公司、社事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公司 |
9 | 码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 一是督促辖区内港口企业落实在线监测设备、堆场覆网、喷淋围挡、地面硬化、加盖顶棚等生态环境防治硬件设施的改造、建设。二是加强对辖区内码头的环保整治日常监管,并对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垃圾随意丢弃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码头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到期整改无效的依法关停。 | 2021年10月 | 沈 杰 | 城管中队 | 规生办、生态办、各村居 |
10 |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 | 一是确保纳入整治的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按“三个一批”分类整治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对已整改完成的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回潮的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巩固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成果。三是强化源头防控,优化产业和环境准入,加大违法厂房的拆除力度,加强空置厂房的招租管理,简化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的认定准入,从源头减少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四是建立“网格化+环保”的巡查发现联动监管机制,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巡查发现报告执法管理链条。 | 2021年12月 | 金圣君 | 规生办 | 城运中心、经发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公司 |
11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 一是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施工程,推广使用有机肥、专用配方肥、缓释肥与绿色农药产品。二是推动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进一步精准优化化肥、农药用量统计。三是做好减量化复垦超标农用地管控,实施“一地一档”制度。对重金属超标田块进行全面核查,实施动态管理。 | 2021年12月 | 刘静俊 | 农服中心 | 各行政村、河长办、水务所 |
12 | 公厕治理专项行动 | 一是对辖区内公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未按规定做到纳管排放或进入三格化粪池处理排放的,抓紧制订整改工作计划,确保设施排污规范。二是对各街镇规范做好公厕截污纳管排放工作进行指导,确保设施改造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加大设施日常管理保洁。四是督促做好户厕三格化粪池配建设以及公共厕所除害药物设置等工作。 | 2021年12月 | 陆全林 | 社事办 | 保洁公司、各村居 |
13 | 非法捕捞整治专项行动 |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挤压非法捕捞空间。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造成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严重的案件,处于万元以上罚款金额。三是加强“三无”船舶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行为发生。 | 持续推进 | 刘静俊 | 农服中心 | 各村居 |
附件2:
重固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 专项行动)问题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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