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重固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09.07.17
索取号:QE8001000-2009-020 发文字号:重府〔2009〕44号 发文日期:2009-07-0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青府办发[2008]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固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潘慧敏(副镇长)
副组长:刘红莲(社会事业发展办主任)
蔡秋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张 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朱根海(纪委委员)
盛 钢(城管监察分队队长)
冯坤荣(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蔡 军(派出所所长)
钱 伟(重固工商所所长)
陆洪芳(社会事业发展办副主任)
张 红(社会事业发展办副主任)
王廉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盛 雯(食品药品监督重固分所所长)
村(居)副主任
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廉州;地址:重固镇大街1055号;联系电话:59786324;镇举报无证行医电话:59786324
今后,重固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