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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重固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9.07.17

索取号:QE8001000-2009-020     发文字号:重府〔2009〕44号   发文日期:2009-07-0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青府办发[2008]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固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潘慧敏(副镇长)

副组长:刘红莲(社会事业发展办主任)

蔡秋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员:朱根海(纪委委员)

  钢(城管监察分队队长)

冯坤荣(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蔡  军(派出所所长) 

  伟(重固工商所所长)

陆洪芳(社会事业发展办副主任)

  (社会事业发展办副主任) 

  王廉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盛 雯(食品药品监督重固分所所长)

村(居)副主任

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廉州;地址:重固镇大街1055号;联系电话:59786324;镇举报无证行医电话:59786324

今后,重固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