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固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暨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QE8315-2021-003
主动公开
重府〔2021〕34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1.06.0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浦区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农委〔2021〕6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部署,确保我镇水生生物资源切实保护有效,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重固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暨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固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暨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守好河(湖)、管好人(船)、监好商(贩)、护好水生态为长期治理目标,落实好辖区宣传、底数排摸、问题整改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清除“三无”船舶、捕鱼网具、地笼等专项行动,不断压缩非法捕捞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形成域内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治理氛围,实现保护内陆水域生态环境常态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成立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嵘副书记任组长、刘静俊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水务所、城管大队、城运中心和各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上述部门和村(居)各安排一名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晰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做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联勤联动,最大化发挥“一网统管”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建立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机制,形成问题清单,发现有关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事权职责及时组织查处,或通报区相关职能部门从速查处;加强外来人口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取缔为非法捕捞提供生活生产便利的违章搭建、出租房屋、接电接水等产业链环节。
1、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及时与各村(居)做好信息收集、通报、报送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会议纪要,形成归档信息;负责本镇现有持证渔船的日常管理,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序开展;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打击非法捕捞专项部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2、派出所:深挖细查涉嫌重大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涉嫌非法捕捞团伙性质犯罪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犯罪行为;全力查打禁捕期内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并将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加强重点水域内船舶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打击妨害、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3、市场监管所:制定本镇打击销售非法渔具和非法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水产品交易门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名单,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 “野生河(湖)鲜”等行为的监管; 严肃查处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渔具销售的商店和商家;依法查处相关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4、河长办(水务所):着重排查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违章设施(如非法定置捕捞网具等),并做好材料归档,形成一物一档案;强化河(湖)闸口日常管控,严禁“三无”船舶通行;配合做好各类“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
5、城管中队:建立打击非法捕捞发现和处置机制;快速查处占道售卖野生河(湖)鲜的行为,配合打击非法捕捞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
6、城运中心:建立打击非法捕捞发现和处置机制;负责牵头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并落实常态化管控;严查涉渔“三无”船舶及网具非法侵占航道、锚地的行为;依法清理整顿无证摩托艇等其他“三无”船舶非法航行、作业行为;及时通报外来渔船和船上从业人员信息。做好一船一档材料归集。
7、各村(居):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宣传、排查、告知,形成摸底档案,并上报至农服中心;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引导执法查处等工作;完善发现机制和解决机制,落实“守渔、护渔”长效管理。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河(湖);水产品和捕捞渔具的生产厂家、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
(二)整治内容
1、从严打击“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查处、驱离外来渔船;(牵头单位:城运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各村居委)
2、清理取缔河(湖)内各类非法定置捕捞网具,以及各类“三无”船舶(艇、筏);(牵头单位:河长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农服中心、城运中心、水务所、各村居委)
3、清理取缔岸边各类涉渔违法搭建(窝棚)及私接乱拉电线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城管中队,配合单位:河长办、农服中心、城运中心、各村居委)
4、规范农贸市场(菜场)等销售野生河(湖)鲜管理,查处取缔购销非法捕捞野生河(湖)鲜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城管中队、农服中心)
5、规范销售渔具门店店铺管理,查处取缔销售违规渔具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城管中队)
(三)整治时间
1、宣传排摸阶段(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
全镇范围内,逐村逐居宣传普及《渔业法》、“长江重点流域十年禁捕”和我市禁渔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政策,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非法捕捞、清理取缔河道网具及涉渔“三无”船舶、规范野生河(湖)鲜、渔具的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重大事件信息及时通过“重固家园”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争取社会各界对本项工作的支持。要对本辖区内的电鱼行为及销售、制造电捕工具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有数目、整治有方案。要重视并处理好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处置回复的满意度,对群众反应比较集中的同类问题要特别关注,梳理排摸是否存在黑恶乱象,重点整治并上报,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5日—12月31日)
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紧密结合,确保本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督管理网络,始终保持对各类非法捕捞的高压严打态势。
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非法捕捞行为予以宣传教育,督促上交非法捕捞工具(网、船筏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销售渔具、河(湖)鲜等行为予以纠正,不改正的依法开展深入调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网具,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达到刑事立案追溯标准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追责。对涉及跨界河湖的非法捕捞行为,及时通报毗邻街镇或区相关职能部门。
3、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1日—5月15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剖析,建立行之有效的“水域生态环境,渔业及水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要对“电、毒、炸鱼”等严重违法捕捞行为保持严密监控态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巡查,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查处,防止回潮反弹;将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与外来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环境治理、违建整治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要依托网格化、河长制工作机制,将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纳入网格化、河长制管理,作为网格巡查员和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查工作内容之一。
(四)后续长效管理(持续开展)
非法捕捞行为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本次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即转入后续长效管理阶段。通过整合优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高效、易行的联合管理、整治方法,建立完善打击非法捕捞属地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机制,共同打击域内非法捕捞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禁渔宣传、扩大舆论影响。一是充分利用微广播、“重固家园”等媒介发布禁渔期公告;二是张贴禁渔期公告,向渔民以及村民发放告知书;三是利用路灯杆发布打击非法捕捞公益宣传幅。
(二)加强分工协作,形成联动合力。一是发挥联勤联动机制,利用派出所、联勤大队的力量,进行前期排摸、摸准非法捕捞者行动轨迹和作案规律,采用陆上跟踪,水上查处的打击方式、方法,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二是建立违法捕捞查处和通报机制,对非法捕捞者起到了更大的威慑作用。三是推进行刑衔接,渔政派出所紧密协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非法捕捞案件处罚金额,对造成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严重的案件,处于万元以上罚款金额。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备勤制度、双休日和夜间不定期巡查机制,有效挤压了非法捕捞的生存空间。二是建立纵横工作网络,将工作成效纳入河长制、网格化治理、基层管理、执法成效考核中,可与单位、人员奖惩挂钩,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镇级领导专班组将强化工作监督和暗访检查,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执法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人员、后勤等配备,保障一线人员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配齐防护基础用品,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二是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固定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模式,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式”治理长效机制,助力美丽乡村、重固精致小镇建设。
附件:1、重固镇涉非法捕捞行为情况摸底表
2、重固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非法捕捞
整治行动)问题排查表
3、重固镇涉渔“三无”船舶情况排查表
附件1
重固镇涉非法捕捞行为情况摸底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村居 | 捕捞网具发现地址 | 捕捞网具类型(地笼、渔网) | 附现场照片 | 处置情况 | 检查日期 | 备注 |
注:本表每月25日前上报至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重固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自纠(非法捕捞整治行动)问题排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点位名称 | 点位地址 | 存在主要问题 | 整治措施 | 整治时限 | 备注 |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
重固镇涉渔“三无”船舶情况排查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村居 | 姓名 | 居住地址 | 船的类型 | 附现场照片 | 检查日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