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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荣荣喷胶棉有限公司、上海迈步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和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中止供电的函

QE8315000-2017-19

重府〔2017〕53号

2017.05.2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

位于重固镇大街1068号的上海荣荣喷胶棉有限公司、位于北青公路6255号的上海迈步乐化工有限公司和位于北青公路6888号的上海和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及《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17年5月2日对上海荣荣喷胶棉有限公司开具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5月5日 9:00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于2017年5月9日对上海和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迈步乐化工有限公司开具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5月14日16:00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但上述3家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拆。故根据《上海市供电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拒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拆除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要求停止提供生产经营业务用电的规定,请国网上海青浦供电公司于接到此函之日起中止对上述企业供电。

如由此造成电费欠费,由重固镇代付,如在今后追偿过程中引发法律纠纷,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予以支持配合。

专此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