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社区综合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

QE8303000-2015-004

主动公开

重府〔2015〕29号

2015.07.01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村(居)社区综合管理效能,激发基层干部在社区综合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构建和谐美丽社区环境,经研究,对2015年度社区综合管理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委会

二、考核时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以开列“负面清单”和“零容忍事件”为内容,以“百分倒扣”和“零容忍否决”相结合,以“半年考核”和“全年结算”为方式,主要负责人采取直接考核管理,其他干部采取挂钩考核管理。

四、考核内容

(一)“负面”清单:

序号

内    容

计量

考核单位

1

 

安全生产事故

安管中心

2

消防安全事故

安管中心

3

新增茶水炉

安管中心

4

新增小浴室

安管中心

5

交通安全事故

交管站

6

食品安全事件

安管中心

7

环境污染事件

经发办

8

新增违法建筑

规保办

9

新增违法用地

规保办、规土所

10

废品收购

经发办

11

非法危化品堆放

安管中心

12

黑网吧

经发办

13

非法传销

经发办

14

制假售假

经发办

15

新增布条巾

经发办、综治办

16

非法加工点

安管中心

17

群租现象

综治办、房管所

18

群访或非正常上访

信访办

19

属地居住人员违法犯罪

综治办、派出所

20

110报警类案件同比增加

综治办、派出所

21

涉民宅盗窃案件

综治办、派出所

22

集装箱居住

综治办

23

敏感人员管控

综治办

24

河道污染

环卫所

25

农产品安全事件

农服中心

26

田间窝棚

农服中心

27

中小养殖场

农服中心

28

农产品违规添加

农服中心

29

非法办学

社事办

30

计划外生育

社事办

 

注:考核项目中凡涉及多个部门联合考核的,排位在前的为考核牵头单位。

(二)“零容忍”事件:

序号

内    容

考核单位

1

 

一次伤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管中心

2

受灾户数大于3户以上的消防安全事故

安管中心

3

一起以上交通亡人事故

交管站

4

严重食物中毒事件

安管中心

5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经发办

6

重大社会影响的非正常集访或越级上访

信访办

7

新增违法建筑,未能及时拆除

规保办、拆违办

8

新增违法用地,未能及时消除

规保办、规土所

9

班子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纪委

注:考核项目中凡涉及多个部门联合考核的,排位在前的为考核牵头单位。

五、考核办法

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计分实行只扣不加方式,即满分为100分,在满分100分基础上按发生数量进行倒扣,直至扣完为止。

(一)对“负面清单”事项的扣分办法:按照考核内容每项计量,每发生一起(或一处、或一件、或一只、或一倍、或一人、或一月)村委会扣1分,居委会扣1.5分;如果未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的,村扣2分,居委会扣3分。

(二)对“零容忍”事件的扣分办法:按照考核内容,如果发生其中一项的,计扣50分,如果未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的,则百分考核“归零”;如果发生事件超过一项的,则百分考核直接“归零”。

(三)各考核单位对各村(居)分上、下半年进行考核,分别于次月15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包括发生量和计扣分)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由经管中心汇总后报镇党委、政府最终审定。考核结果将在镇政务网上公开。

六、考核奖金的结享办法

考核奖金由百分考核奖和考核嘉奖两部分组成。

(一)百分考核奖

全年百分考核奖金基数确定为2万元。根据各村(居)实际考核得分结算应得奖金额。

(二)考核嘉奖

对百分考核前三名的村(居)进行另行嘉奖,奖额分别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7000元,第三名4000元。

(三)奖金分配

1、村、居书记全额享受百分考核奖和考核嘉奖,其他干部按奖金系数享受,奖金系数:书记系数1,主任系数0.9,副书记0.8,两委委员0.7,助理0.5。

2、奖金兑现。结算部门依据考核结算办法,编制全年奖金分配方案,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兑现。

3、资金来源。考核奖金由镇财政支付,不计入村(居)干部分配报酬。

七、本考核意见由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