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3.08.28
索取号:QE8315000-2013-007 发文字号:重委〔2013〕24号 发文日期:2013-08-19
各村、居党支部:
为加快推进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调动村(居)民组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良好形象,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为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切实预防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基层开展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广大村(居)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区文明程度和村(居)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重固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开展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活动,旨在把广大群众吸引和凝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以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提高村(居)民小组、组长创先争优、服务基层群众的竞争意识。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评选范围:全镇各村、居民小组和组长
评选标准:围绕2013年度《关于区对村(居)委会“以奖代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重固镇《关于2013年度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考核的意见》重委〔2013〕10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具体评选标准。
1、星级村(居)民小组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两委、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杜绝违法犯罪、群体性、黄赌毒邪事件,群众安居乐业,积极开展村(居)民小组自治活动。(具体见附件一)
2、优秀村(居)民组长
认真执行村(居)两委、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及时完成村(居)两委布置的工作任务,能协助村(居)两委办理本村(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好本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具体见附件二)
3、一票否决
因发现机制未建立或日常管理不到位,而在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况的村(居)民小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申报“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
⑴年度内有违法建筑形成,有违法用地,未能及时整改的。
⑵有旱厕,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⑶发生在本镇、本区、本市和北京因信访问题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⑷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
⑸党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被处党内处分以上处罚的。
⑹户籍或来沪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⑺不配合村委会规范实施土地流转经营,造成新田间搭建的。
⑻出现将集体资产私自出租给废旧物资回收等无证经营业主的。
四、评选方法和活动步骤
评选方法:村(居)民小组按五星、四星、三星设置,最高为五星级。按照《星级村(居)民小组评选细则》(附件一)得95分(含95分)以上为五星级,原则上占各村(居)委会小组数10%;得90分(含90分)以上为四星级,原则上占各村(居)委会小组数10%;得85分(含85分)以上为三星级,原则上占各村(居)委会小组数10%。各村(居)民小组可按照自身建设情况,结合评选标准,每年申报相应星级。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申报情况开展评选、审核,对已评选出的星级村(居)民小组每年进行考核,当年度村(居)民小组建设不达标的给予摘牌。
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2013年7月-10月)。各村(居)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使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评选(2013年11月-12月)。各村(居)要把评选标准公布上墙,让广大干部群众一目了然,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全面开展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骨干作用,动员他们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1)申报: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可通过自荐、互荐、村(居)两委班子推荐等方式,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通过后,由村(居)委会填写申报表。
(2)公示:对申报的村(居)民小组、组长由村(居)委会集中公示,如无异议,方可上报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审:镇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本次评选活动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
3、表彰:镇党委、政府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对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进行表彰并奖励。
4、奖励设置:
⑴星级村(居)民小组。
获得五星、四星、三星级村民小组,分别按5000、3000、2000元的标准,统一奖励给村(居)民小组。奖金用于村(居)民小组开展各类民主自治活动或有益于本小组各类建设的经费,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直接下发各户。
⑵优秀村(居)民组长
获得“优秀”称号的村(居)民组长,给予个人奖励1000元。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活动是我镇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评选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镇成立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王玉龙任组长,潘慧敏、汪清、朱琦、高峰、朱巧其、潘勇强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办公室、信访办、党群办(组织、文明办)、经发办、规保办、社发办、社区办、综治办、财政所、农服中心、经管中心、安管中心、环卫所、拆违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于镇社区办,由卜引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指导,对评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作好阶段性成果总结。各村(居)两委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协调工作,认真做好推荐、初审和舆论宣传、引导服务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抓出实效。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各村(居)民小组、组长踊跃参加评选活动,在全镇上下形成评选热潮,共同推进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长效机制,力争在今后每年都有一批先进典型产生。
4、实事求是,发扬民主。评选工作务必认真细致,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鼓励各村、居民小组、组长大胆自荐。由各村、居委会推荐的“星级村(居)民小组、优秀村(居)民组长”,必须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方可申报,经镇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镇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附件:一、重固镇星级村(居)民小组评选细则
二、重固镇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标准
三、重固镇星级村(居)民小组申报表
四、重固镇优秀村(居)民组长申报表
2013年8月19日
附件一: 重固镇星级村(居)民小组评选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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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涉及部门 |
基本分 |
考核分 |
基层组织建设(25分) |
1、组内党员在党支部领导下,能够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在村(居)民群众中起带头表率作用。 |
党群(组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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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内党员能够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社区公益等志愿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党群(组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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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村(居)民组长、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为骨干,成立组团服务小组,建立联系户制度,小组成员每人联系若干户家庭,每月开展一次联系走访活动。 |
党群(组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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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组务公开健全,自治能力不断提升。 |
社区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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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年召开1~2次村(居)民小组会议,对阶段工作、生产生活等情况开展民主交流。 |
社区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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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居)民积极投入慈善捐赠和社会公益行动。 |
社区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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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扎实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等各项工作 |
社区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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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治和人口管理(27分) |
8、建立小组户籍人口及土地承包与流转台账,并适时做好动态记录。 |
经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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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小组集体资产管理,涉及资产处置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并报请村“两委”。 |
经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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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积极响应大联勤机制,社会管理问题发现、劝阻、报告及时。 |
综治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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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创建反邪教优秀小区,无邪教新增人员,无未转化人员,无涉邪类案件; |
综治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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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内无群租、群居,无新增无证幼儿园,无新增集装箱住人行为; |
综治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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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组内每户做好出租房屋来沪人员信息登记,并配合镇人口协管员管理工作。 |
综治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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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配合镇、村完成小组管辖内田间棚舍整治任务,土地流转至村,年内无新搭建田间棚舍。 |
农服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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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组内无非法行医、非法堕胎。 |
社发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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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18分) |
16、组内无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等生产经营行为,做到发现并立即上报,未发生恶性事件。 |
安管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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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组内无消防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 |
安管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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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组内家庭办酒活动上报及时,移风易俗。 |
安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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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协助镇、村做好本小组管辖范围内与菜农、养殖户《蔬菜安全蔬菜责任书》、《规范养殖责任书》及《安全使用鱼药承诺书》签订,签订率达100%。 |
农服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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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小组管辖范围内,未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现象。 |
农服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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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20分) |
21、村(居)民小组内,道路(楼道)整洁,道路两侧或绿化带内无杂草、散在性垃圾。楼道内无杂物或占用公共区域。 |
社发办、环卫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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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宅前屋后、夹弄环境整洁,堆物整齐,无小粪缸、无蚊蝇孳生地;各类闲置缸、瓮要全部倒置;小组内无“三乱”现象。 |
社发办、环卫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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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生活垃圾实行桶装化(每户一桶设置到位),做到日产日清;公厕、垃圾房、垃圾桶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无虫害孳生。 |
社发办、环卫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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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组内畜禽养殖规范(小区内无养殖畜禽现象),有畜禽粪便处理设施,不影响周边环境。 |
社发办、环卫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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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河道保持面清、岸洁,内河水域内无居家船棚;河道保洁垃圾处置规范。 |
社发办、环卫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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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风尚建设(10分) |
26、社会风尚良好,组内村民积极争创五好文明家庭,邻里关系和睦,遵守“七不”规范。 |
党群(文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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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村民教育广泛开展,组内村民积极参加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形势任务、普法、科普教育等,主动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
党群(文明)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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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内村民积极参与文化团队建设和文体活动,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健康。 |
党群(文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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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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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重固镇优秀村(居)民组长评选标准
优秀村民组长标准:
(一)带领本组村民积极争创“星级村民小组”,并获得五星荣誉。
(二)带领本组村民维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主持村民小组会议,完成村民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四)依法履职,顾全大局,热心服务村民,积极组织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五)组织本组村民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村规民约,完成村民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六)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村民间的纠纷;
(七)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听取并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优秀居民组长标准:
(一)带领本组居民积极争创“星级居民小组”,并获得五星荣誉。
(二)带领本组居民维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主持居民小组会议,完成居民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四)依法履职,顾全大局,热心服务居民,积极组织本组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五)协助居民委员会做好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人民调解、社会福利等工作;
(六)听取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附件三:
重固镇星级村(居)民小组申报表
村(居)民小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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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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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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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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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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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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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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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居 ︶民小组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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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镇党委、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另附:初审评分表(参照星级村居民小组评选细则)
附件四:
重固镇优秀村(居)民组长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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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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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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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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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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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村(居)小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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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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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镇党委、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