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固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QE8315-2021-007
主动公开
重府〔2021〕47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1.07.09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15m2)。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28宗项目备案情况和63个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全镇农业大棚和看护房开展“井字形、单元化、网格化”拉网式排查,要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二)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以设施农业之名进行经营性行为要整改,符合相关规划,具备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农转用手续;改变用途的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管理用途;确是农地农用但尚未备案或者备案手续不齐全的,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读职的公职人员,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规划资源所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抓总。镇级抓好目标确定、政策把握、组织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一是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和各村为成员单位的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二是设立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规划资源所分管同志任牵头人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抽调两个部门4位精干力量,开展日常工作。
(二)村级落实。各村承担实施“回头看”主体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书记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开展辖区内的清理排查与集中整治具体工作,将“回头看”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三)部门协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规划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职、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按照“早动员、早部署、速落实”的行动原则,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制定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迅速开展“回头看”行动。
(一)全面排查。7月5日前,各村要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的清理自查工作,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责任到人,逐个入园入棚检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排查设施农业用地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见附件2、3)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规划资源所,镇相关部门对各村进行督导检查。7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以镇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委,抄送区规划资源局;7月20日前区级层面对镇级排查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并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委;7月25日前,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开展督促指导,并对区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汇总全市违规问题情况,并报送农业农村部。
(二)坚决整治。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7月15日前,镇根据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即知即改,完成整改;8月15日前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在认真总结“回头看”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以镇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委,抄送区规划资源局;8月20日前形成全区“回头看”专题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委,抄送市规划资源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规划资源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加强对村的指导和督导,建立巡查检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治,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依法依规,区分情况,分类施策,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督查考核。针对三类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迅速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工作目标,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逐步整改的,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改方案,抓紧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此项工作纳入村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
(五)严肃督导问责。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按照《重固镇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分级处置的通知》,对履职不力的予以问责。
(六)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七)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本区设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举报电话:021-59722877。
附件:1、关于成立重固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
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3、“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4、各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名单
附件1:
关于成立重固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
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深刻领会党中央对耕地保护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切实履行“抓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底线和要害。经研究,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重固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顾荷英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嵘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沈 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刘静俊 副镇长
副 组 长:金圣君 副镇长
成员单位:
倪 健 党政办
朱晓鸫 督查办
汪成生 党群办
李 剑 平安办
屠杨磊 信访办
周 莉 经发办
沈磊清 规生办
张 萍 农服中心
金 怡 规划资源所
邓美华 财政所
毛燕刚 派出所
姚利军 城运中心
夏 伟 城管中队、生态办、拆违办
周 冰 人口办
吴 辉 征补办
俞 红 郏店村
曹刚强 毛家角村
胡小强 新联村
朱晓燕 中新村
范 辉 新丰村
杨春刚 徐姚村
屠拥军 章堰村
黄 芳 回龙村
钱庆华 福泉山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由张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