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重固镇垃圾分类长效管理的考核办法》的通知
QE830800020240002
主动公开
重府〔2024〕15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4.06.2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重固镇垃圾分类长效管理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打好重固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好地推进本镇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思路
紧扣城市治理创新,全力推动宜居城市提档进阶,切实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创建成果与一体化养护保洁作业质量,持续以树亮点、抓管控、促实效为抓手,提出更深的部署、更高的要求,多方部门相互沟通协助,共同推进垃圾分类新一轮创建。
二、工作目标
各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党建引领,不断健全以居民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一体化养护保洁单位)、广大城乡居民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社区多元主体高效参与下,合力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三、工作责任
村(居)党组织要积极做好村(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和指导工作。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以问题为导向,经常性收集村民、一体化养护保洁单位在垃圾分类上门收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矛盾等,及时研究破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要统筹协调好上门收运时段与村民投放习惯;要压实村民组长责任,紧盯每家每户分类习惯和纯净度,切实提高房东责任意识,引导房东主动作为,切实管好户内租客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要加强考核奖惩,监督好一体化养护保洁单位加强保洁、收运等作业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居民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要经常性会同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研究本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不足和短板,不断提高协同效能,统筹做好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指导和培训,利用测评考核与分类补贴、物业达标奖励挂钩及创先评优等机制,不断完善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
物业服务企业(一体化养护保洁单位)要因地制宜,配备充足的作业人员,并加强培训考核,全方面提高整体服务能力;要加强与村(居)委会的沟通,及时上报不分类(或不会分)村居情况,协助村(居)委会做好上门宣传工作;要服从村(居)党组织的领导,积极落实村(居)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高效完成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落实的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方案完备、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环环相连、任务层层落实。
四、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主要依据为市级垃圾分类半年度检查评估报告、区级垃圾分类月度检查评估报告以及镇级垃圾分类半月、双月检查评估报告而定,市、区两级考核累计扣除金额月度、半年度均不超5%,各村、居对物业服务企业(一体化养护保洁单位)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建立会议通报机制。凡市、区级评估不达标的村、居、政府单位列席镇党委会作工作汇报。
(一)市垃圾分类半年度检查评估报告的考核办法
村:以半年考核为一个周期,市级评估90分以上(含)为达标,不扣除镇级半年度补贴;市级评估90分以下为不达标,扣除镇级半年度补贴的5%;
居:以半年考核为一个周期,市级评估90分以上(含)为达标,不扣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以奖代拨”半年金额;市级评估90分以下为不达标,扣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以奖代拨”半年金额的5%;
(二)区级垃圾分类月度检查评估报告的考核办法
村:以月度考核为一个周期,区级评估90分以上(含)为达标,不扣除镇级月度补贴;区级评估90分以下为不达标,扣除镇级月度补贴的5%,全年有三次及以上不达标的,按5%的增长幅度叠加扣除。
居:以月度考核为一个周期,区级评估90分以上(含)为达标,不扣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以奖代拨”当月金额;区级评估90分以下为不达标,扣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以奖代拨”当月金额的5%,全年有三次及以上不达标的,按5%的增长幅度叠加扣除。
(三)镇级垃圾分类半月、双月检查评估报告的考核办法
凡半月度考核不达标、排名末三位的村居、单位由分管副镇长、相关职能部门与村居、单位共同会商。
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如市、区、镇检查评估报告时间段发生变化,本考核办法相应做调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