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盲人公共交通证》申请(本市户籍)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2.11.06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正)。
申办条件
本市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视力残疾人。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的残疾人证原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配戴深色眼镜);
4、《上海市盲人公共交通证》申请审批表;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
6、委托书(如代办)。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批,发证。
收费标准
免费
业务提示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