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进社区】对小区内户外设置Say “No”! 2019-12-09 来源:城管中队
在大部分市民心中,都认为户外设施是指在道路上、楼顶上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部位才是户外设施,对于小区内公共区域的违规广告牌、户外设施普遍认为是由物业管辖。但事实不是如此,无论是道路上、楼顶上亦或是小区内公共区域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广告牌、户外设施都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近日,重固执法队员走访社区时发现,小区内惊现三个大型户外设施,矗立在小区停车位上,上面印有“XX家装、联系电话”等字样。对此,重固城管中队全力对该处开展调查,根据询问居委、物业工作人员,执法队员找到了该处物业公司的经理,对其进行了约谈。
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和XX家装为战略合作伙伴,他们承认该处户外设施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根据经理提供的信息,执法队员找到了广告设置方XX家装,并指出了其违法事实,XX家装表示愿意立即整改。目前,该三处大型户外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
重固城管中队温馨提醒:户外设施不仅仅在室外公共区域,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同样不可以违反规定、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法无空隙,不要钻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