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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盈浦所三管齐下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整治活动 2021-03-03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盈浦所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整治活动。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督促经营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的鱼类及相关水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凭证,不得收购、销售、经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无溯源凭证和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执法人员要求农贸市场开办方、商场管理方切实履行管理者责任,指导并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记录,查验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餐饮行业经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及消费者饮食特点,该所全面排查涉及“江鲜”“河鲜”等字样餐饮单位,特别加强对河鲜馆、江浙菜系、淮扬菜系、川菜系等涉渔餐饮单位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检查经营的菜单上菜品名称,不得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并通过网络巡查,检查经营者是否通过网络广告宣传、外卖等形式对外销售长江流域水产品,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形成社会共治氛围。执法人员通过在农贸市场、主要商场开展宣传活动、播放宣传视频,宣传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精神,教育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水产品,引导消费者不消费长江鱼类、不购买非法捕捞渔获物,提升长江禁渔知晓度,全社会共同监督治理,营造浓厚的禁渔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