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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青吴嘉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发布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 2022-03-28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有关部署,共同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三地联合制定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

青吴嘉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调研各地免罚规定、对比梳理相关事项的不同做法和适用范围,确定了2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内容涉及登记注册、广告、食品等多个领域违法行为。同时,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符合指导意见附件所列情形,同时符合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不再予以行政处罚。下一步,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管跨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互通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经验,共同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