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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QC6900000-2018-045

主动公开

青市监标〔2018〕50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8.14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青委办〔201826号),推进青浦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814


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725号)和《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青委办〔201826号),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水平,进一步引导城市管理在深化上下功夫、向高标准看齐、以务实为根本,增强青浦区吸引力、竞争力和城市魅力,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青浦全面推进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以标准为依据和标尺,协同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共同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以城市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为目标,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突破,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整体能力,为全面提升青浦城市管理水平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是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有序、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核心理念,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真正体现标准为民,努力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坚持系统思维。城市管理本身是一个多目标、多功能、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应通盘考虑、系统设计,不断提高整体性,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注重标准设定的系统性与配套性,充分体现全领域、全过程,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满足最广泛需要”的标准属性。
第三,坚持区域特色。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应坚持区域发展特色,必须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人口、区位、发展、优势、短板等具体实际,制定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标杆式标准,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增添青浦亮色。
第四,坚持社会共治。标准具有市场属性、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体现社会共同利益和最大公约数,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注重社会参与,汇聚各方智慧,积极发挥多元主体的社会力量作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有效形成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五,坚持制度规范。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工作离不开有效制度的保障,应及时完善配套制度规范,为标准化工作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城市管理精细化各相关委办局及单位作为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宣贯培训和实施监督,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标准化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标准归口管理,并统筹协调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指导城市管理精细化各相关委办局及单位构建相关标准体系框架和制修订相关标准。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定位清晰,通过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高效沟通模式,确保标准化工作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
(三)工作目标
以推进青浦区“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以标准化为重要技术支撑和抓手,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打造安全有序法治、高效便捷智慧、天蓝地绿水清的城市环境。紧紧围绕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任务方向,牢牢把握核心是人、重心在社区(村居)、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青浦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和标尺,通过精细标准推动精细管理,创新体制机制,补齐短板。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优化,尽快制定急需的标准,梳理整合矛盾的标准,抓紧建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符合青浦区特点和规律的标准体系,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标准的精细化、高水平。
——标准水平明显提升。针对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存在的标准缺失或老旧等问题,大力提升标准质量,向市级标准看齐,探索区级标准模式,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综合治理等城市管理领域标准化水平与特大型城市发展相适应。
——标准基础不断夯实。抓紧建立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相匹配的分工明确、责权分明、沟通快捷、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系统,夯实城市管理标准化机制基础。促进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对接,培育城市管理标准化人才队伍,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基础效能。
——标准效益充分显现。加快城市管理先进技术和科学经验向标准成果转化,打造安全有序法治、高效便捷智慧、天蓝地绿水清的城市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城市设施、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标准化力度得到加强,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二、工作任务
1 .强化重点区域环境作业标准化,全面提升美丽街区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整体能力(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局、区建管委、区发改委、西虹桥管理中心、西虹桥开发公司)
主动对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重大机遇和要求,以国家会展中心核心区、商务区及主干道等为重点区域、围绕规划建设、城市保洁、沿街绿化、市容景观等方面推进标准化,形成基本职责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的标准体系,从作业内容、标准、时限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实现城乡街区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治理整体能力得到增强。
2 .推进城市道路和社区安全标准化,实现城市高效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公安分局)
围绕道路交通,统筹制修订和实施涉及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安全应急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对全区居民小区推进落实微卡口及“泛感知”建设,同步推进后台系统建设、分类处置原则和规范,围绕感知预警类别分类推送至公安、小区居委、物业、网格化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逐步提升小区安全防范的智能化水平和小区管理效能。
(二)构筑宜居美丽家园环境
3 .推进住宅小区管理标准化,提高综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公安分局、区拆违办)
围绕住宅小区管理、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居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等急需领域,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建立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和管理标准,全面提升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水平。推动住宅小区、物业单位管理标准化,利用技术化、智能化手段实施监控,推动各系统联动。
4 .推进社区(村居)综合治理标准化,打造社区零距离精准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文广局)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和深度应用,以城管社区(村居)工作站为着力点,以行政执法助推管理服务质量提升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加快统一落实工作站相关应用的关键标准规范。加强社区治理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动议事协商和村居务信息公开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切实增强社区服务供给精准化。
(三)发展生态美丽乡村环境
5 .强化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标准,叠加美丽乡村生态效应(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水务局、区建管委、区旅游局)
以金泽镇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创建为契机,构建适合青浦乡村发展的标准体系,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探索乡村旅游等生态经济标准化需求,制定民宿项目审批标准化流程,打造从内到外的农村美。
6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化,全面优化城乡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经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区规土局)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及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危险废物产生、河道水质恶化、违章违建等问题,编制并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规范引导垃圾分类回收,强化绿化市容环境综合管控,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乡环境秩序。
(四)配套精细管理综合能力
7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支撑优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网格化中心、区科委、区城管局)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街道(镇)在城区综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行业覆盖。实现区、街镇、村居网格化管理网络内容标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工作机制建设标准化,信息建设标准化,修订完善案件工作和督查流程,增强对城区管理难题顽症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加强城区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支撑城市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做到基础数据全面翔实、动态实时、互联共享,深化青浦区大数据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标准化,实现数据汇总共享、研判分析、综合展示等功能。
8 .运用标准化方法,规范工作流程,打响青浦品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结合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上海品牌重点,在项目投入上,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研究设立青浦区产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产业项目审批事项,推动实现重大产业项目“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优化产业项目推进流程标准化。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工作处置效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考虑,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用标准化理念助推城市管理精细化。

 

三、实施步骤
(一)标准体系构建阶段(2018年)
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标准化需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会同各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梳理,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工作实际,选择基础好、条件优、可复制、易推广的工作领域,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切入,形成本部门相关工作精细化管理标准,构建全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体系,助推全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重点聚焦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无违村居(街镇)创建等领域,制修订相关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制定标准体系框架,制定标准明细表,并指导各单位制修订相应具体的标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2020年)
全面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体系,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标准实施情况,注重标准化助推城市管理精细化实效,不断制修订标准并完善标准体系,持续改进。
四、保障措施
(二)强化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
健全统一管理、全面协调、分工负责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整合调配各方资源,加强标准化协同推进力度。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全过程,加强各部门标准化工作联动,合力推进体系建设、需求研究、标准研制、标准宣贯、实施应用、评估改进等。
(三)明确标准化主体职责
明确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地位,负责牵头开展相关标准化需求分析、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制修订、实施监督、持续改进等一系列标准化活动,写自己所用、用自己所写,将标准化方法和标准切实作为推进本部门本单位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有效工具。
(四)加大标准化宣传 教育
把加强标准化建设作为夯实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加强广大市民的标准化意识,提升城市管理作业人员对城市管理标准化的认同和素养。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全社会懂标准、重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着力推着力推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国际视野,内联外引,培养一批具备标准化理念、熟悉标准化方法、掌握标准化工具的城市管理人才,形成总量充足、分布合理、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城市管理标准化队伍。强化标准化技术网络建设,着力构建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化技术网络,充分调动发挥产学研用各方资源优势,共同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着力完善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标准进步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
(六)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积极探索以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导向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与标准实施监督的融合机制,将标准实施纳入城市管理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将标准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全环节,做好城市管理重要标准实施情况跟踪反馈、监督检查和评估复审,探索建立和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评价体系,发挥科学评估和绩效考核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动作用,发挥标准化工作实效。做好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发挥标准化示范试点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