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QC8327001-2013-004
主动公开
青食安委办〔2014〕3号
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02.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加强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现提出2013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各项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的要求,“严”字当头,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早”字当头,妥善快速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字当头,着力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制度和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按照深入整治不放松、狠抓基层打基础、健全机制强监管、改革创新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两大治理”(“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和“三大建设”(监管制度建设、基层体系建设、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推动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及提升,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把青浦建成全国食品最安全的区域之一。
总体目标: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4%以上;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2%以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对前期治理抓反复、防反弹,对易发的恶性犯罪行为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对新品种新领域部署到位、组织到位,做到各监管部门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同步开展,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密切配合,动员部署、广泛排查、集中治理、复查整改、堵塞漏洞环环相扣,坚决消除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1.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农委、区经委、公安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2.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1)加强无证无照专项整治。(各街镇食安委、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委、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
(2)深化打击以回收或过期食品为原料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二)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和业态综合治理
3.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4.加强肉类综合治理。(区经委、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5.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食药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6.加强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各街镇食安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经委、区教育局)
7.加强食品现制现售综合治理。(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8.加强粮油及酒类专项整治。(区经委、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9.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综合治理。(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10.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环保局、各街镇食安委)
(三)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
11.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区农委、各街镇食安委)
1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区质监局、各街镇食安委)
1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14.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四)加强行刑衔接制度建设
15.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五)狠抓基层体系建设
16.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区、街镇食安委)
17.落实工作责任。(区、街镇食安委)
18.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19.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区、街镇食安委、相关监管部门)
(2)开展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食药监分局、区经委、各街镇食安委)
(六)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20.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区经委、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
21.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区食安办、区经委、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22.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23.加强食品安全科技应用。(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七)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责任体系
24.建设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区农委、各街镇食安委)
25.建设现代化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区经委、区农委、工商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26.严格市场准入。(各相关监管部门、各街镇食安委)
27.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农委、各街镇食安委)
(八)有力有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8.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卫生局、各街镇食安委)
29.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政府新闻办、各街镇食安委)
(九)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0.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教育局、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31.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32.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食安委)
33.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各街镇食安委)
(十)进一步加大诚信建设力度
34.加强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区经委、区农委、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35.加强重点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区食安办、区农委、区质监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街镇食安委)
(十一)开展食品相关产业准入论证工作
36.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区食品相关产业准入论证研究工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食品相关产业风险评估,鼓励引进品牌企业等低风险性业态,尽可能控制高风险性食品(农产品)相关业态,确保入青食品企业安全可控。(各相关监管部门、区食安办)
三、工作要求
37.保持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深层次的问题,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有服务大局的荣誉感、为民谋利的真感情、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打基础,重基层;优机制,细标准;用技术,提水平;严准入,广宣传;强队伍,严规范。在任务面前,要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在困难面前要迎难而上、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在压力面前要心无旁骛、埋头苦干。要坚定信念,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争取拿出实效,取信于民。
38.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恪尽职守。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懈怠,不疏忽,锲而不舍,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明确责任抓落实、令行禁止抓落实、持之以恒抓落实,把抓落实贯穿于全年。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跨前一步,实现无缝衔接。
39.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各相关部门必须将“五个最严”的工作理念融入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履职,切实将“五个最严”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职责,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和问责机制,严格管理队伍。
40.加强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对重点工作及热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于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案结销号。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年底,区食安办将根据工作计划、方案及落实情况组织绩效评估与考核。
41.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调研,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善于钻研监管专业知识,着力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敏锐性,善于从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寻求突破,提高分析和判断问题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