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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浦分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QC8216000-2012-003 

主动公开

沪食药监青〔2012〕3号

食药监青浦分局

2012.02.02

 

机关各科室、食药监所、食药检所:

  2012年是全面推进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分局将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始终坚持公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以“抓重点、强基础、健机制、提效能、振信心”为主线,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技术能力、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工作,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和长效性,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控制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严重责任性药害事件,不断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和满意度。

  一、以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为抓手,全面强化餐饮业监管

  1、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物中毒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落实农村自办酒席登记备案制度,通过飞行检查、错时监管、交叉检查以及上门指导等方法,及时发现并消除危及食品安全的隐患。

  2、认真学习贯彻《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全面推进实施《上海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小餐饮以及街头餐饮的监管和疏导,不能取缔的无证餐饮加强引导和规范,可以取缔的坚决整治取缔,努力提升餐饮业监管整体水平。

  3、继续推进“百千万”创建工作,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街(镇)、店创建活动,加强餐饮业食用油和调料管理,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配送和餐饮食品标准化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和废弃油的处理,加大餐饮业监督公示力度,做到公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在规范餐饮领域食品添加剂整治、小餐饮规范管理、肉制品和保健品整顿等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和明显成效。

  二、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净化和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深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属地化监管工作,严格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推进GMP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化妆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加大对美容美发产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化妆品进货渠道。

  2、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免费体检讲座和保健体验等手段兜售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保化产品和药械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涉及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

  3、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和历年抽验不合格的品种开展专项抽样;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责任企业的曝光力度;加大对地下收售、制售假药窝点的稽查力度。

  三、以实施新版GMP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1、全面推进实施新版GMP标准,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促,针对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差异化监管。强化对高风险产品和基本药物各环节生产的监管,加强针对性抽验,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加强对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及中药制剂的质量监管,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水平。

  2、积极参与并推进青浦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开展对本区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供应渠道检查,保证基本药物安全、及时配送到位。

  3、开展“一厂一品一模”现场快速检测工作,提高药品稽查效率;完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和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加强特药安全监管。

  四、以落实责任、控制风险为重点,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促进医械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1、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状况进行考核评估,对高风险企业实行分级监管。

  2、全方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培训,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水平。

  3、加强对辖区内经营进口植入类材料总代理商、大区代理商和本市代理商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小规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积极促进医疗器械经营第三方物流建设。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打牢监管基础

  1、不断加强食品药品检验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养,增强业务骨干的知识和技术创新能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研、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整体技术能力与科研水平。

  2、结合青浦区域特点,在食品、化妆品方面重点发展相应的检验检测项目;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和应急检验机制,提升服务运行质量与水平;加强对重点和高风险产品、保化产品的检验检测,为科学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在开展“酶标法测定河豚毒素”初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检验检测方法进一步完善研究,力争年内完成《关于暗纹东方豚河豚毒素测定的设想》课题研究。

  六、以规范执法、阳光行政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监管责任落实

  1、严格依法、规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全面落实监督公告制度,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巡回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的结果“上网”、“上墙”、“上报”公布,警示和引导公众安全消费。

  2、加强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督查和引导,完善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3、做好《行政强制法》所涉及的执法依据的整理工作。认真落实政风和机关作风测评意见的整改措施。

  七、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

  1、充分发挥街、镇食安办以及检查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域分所的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和处置问题的水平,努力消除监管盲点和安全隐患。

  2、积极推进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对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市民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3、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网上审批项目和电子政务,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一次性办结率。

  八、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的认知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1、以“七进”为载体,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培训和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知识,不断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2、依托相关专业院校和社会教育机构,采取传统课堂培训模式与实地考察学习、网上培训和网上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及通过以会代训、召开现场会、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素养,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观念。

  3、在严格依法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把执法与服务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加强监管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的途径。充分发挥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把扶优扶强和打假治劣结合起来,通过监管营造公平、净化的环境,推动产业发展上水平,在发展中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在发展中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