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20年度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QC6900000-2020-046
主动公开
青质安办〔2020〕47号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2020.10.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0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精神,有效开展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区质安办根据《关于2020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青绩考办〔2020〕1号)有关要求,现将《青浦区2020年度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浦区2020年度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上海《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青浦区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青浦区“质量强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整体质量水平提升,根据《关于2020 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青绩考办〔2020〕1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海《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李强书记提出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生态价值新高地、创新经济新高地、人居品质新高地的总目标,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坚持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完善质量工作机制,落实质量监管责任,构筑品牌发展优势,全力打造质量创新新引擎,不断提升青浦高质量发展的显示度。
二、考核方式
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在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组,会同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根据《2020年度青浦区质量工作街镇绩效评估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自查总结、汇报交流、查看资料和确定结果等四个环节。
三、考核内容
街镇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为“组织领导、质量发展、质量安全、质量创新”。“组织领导”和“质量创新”以区质安办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质量发展”由区质安办相关成员单位牵头考核,“质量安全”由区质安办参照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相关部门评价结果进行考核评估。
四、时间安排
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暂定于11月上旬开展,请各街、镇于10月底上报年度质量工作自评报告和证实性材料。
五、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由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报区政府,同时向各街、镇反馈。
附件:《2020年度青浦区质量工作街镇绩效评估考核细则》
附件:
2020年度青浦区质量工作街镇绩效评估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指标 | 考核评分标准 (未达到考评标准项目不得分) | 考核 方式 |
1 | 组织 领导 (28分) | 健全机构 (8分) | 1、建立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机制,成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街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2 分) 2、召开质量提升相关的专题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相关会议资料完备(2 分) 3、明确本街镇质量提升工作牵头部门及联络员,落实质量工作专项经费(2分) 4、积极参加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2分) | 查阅 文件 核对 资料 |
2 | 落实机制 (10分) | 1、制定本街镇本年度的质量提升工作计划(2分),目标明确、操作性强(加1分)。 2、按要求上报本年度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分) 3、参与区级层面组织的质量提升活动,参与度一般得1分,参与度较高得2分。(2分) 4、每季度报送质量工作信息2篇,在区级以上政府网站发布的质量工作信息每年不少于4篇(3分) | 数据 统计 核对 资料 | |
3 | 制度保障 (4分) | 1、建立本辖区质量安全工作专项应急预案(1分),并开展应急演练(加1分) 2、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制定并落实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的激励扶持措施,充分宣传区域自主品牌,不断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1分),积极落实区级产业发展的质量奖励政策并做好配套服务。(1分) | 听取 汇报 查阅 文件 | |
4 | 宣传氛围 (6分) | 1、开展质量提升及相关工作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2分),活动在全区层面具有特色的;(加1分),因质量提升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扬或召开现场会介绍经验的;(加1分) 2、本辖区质量提升及相关工作在区级媒体进行报道(1分),在市级或国家级媒体进行报道;(加1分) | 核对 资料 | |
5 | 质量 发展 (36分) | 质量基础 (7分) | 1、辖区内单位成功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1分); 2、辖区内单位成功创建诚信计量示范镇/社区(2分); 3、区域内特种万台设备事故率和万台设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分); 4、积极开展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区域内未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新闻事件(1分) 5、辖区内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或单位人员成功纳入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1分) | 以区市场监管局数据为准,不需街镇提供材料 |
6 | 质量管理 (12分) |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辖区内各类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分) 2、辖区内建立政府质量奖梯度培育机制,制定梯度培育的计划,做到每年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2分) 3、辖区内组织或个人有效申报青浦区政府质量奖(1分)、入围现场评审(加1分)、成功获评(加2分);获评市级、国家级政府质量奖另外单独加分(封顶加2分);(有效申报以符合申报条件受理为准) 4、引导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产品(服务)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1分)5、指导和推荐企业积极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1分) | 以区市场监管局数据为准,街镇可作补充 | |
7 | 品牌战略 (5分) | 1、制定并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发展计划,积极配合开展“大品牌在青浦”系列活动。(1分) 2、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自主品牌创建工作的宣贯及创建企业的排摸、培育、推荐及上报工作(2分)(自主品牌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上海品牌认证、商标品牌指导站、知名品牌示范区、专利示范企业等) 3、辖区内获得自主品牌荣誉的数量较上一年度持平或有所增加(1分) 4、自主开展“中国品牌日”宣传、跨区域品牌企业观摩等活动,增强企业品牌发展意识(1分)。 | 以区市场监管局、科委、农业农村委数据为准,街镇可作补充 | |
8 | 质量教育 (9分) | 1、制定区域质量教育年度计划,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质量方法、质量工具、品牌建设、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线上线下质量教育培训活动,做好活动资料积累。(2分) 2、辖区内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活动并提供相应材料,其中利用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活动(2分),用自有载体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活动(1分);若两种形式都有开展活动的,按就高原则计分 3、积极动员有效推荐区域内各类组织创建质量教育实训基地(1分),被区级部门认定(加1分) 4、联合企业组织开展区级质量教育活动,如质量开放日、质量绘画大赛、“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进校园等活动,并做好资料积累。(2分) | 以区市场监管局数据为准,街镇可作补充 | |
9 | 监督防控 (3分) | 1、辖区内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1分),开展相应的质量巡查监督工作并有效运行,工作内容附有相应的证实材料(1分) 2、鼓励区域内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及各类社会公益等工作,提高社会责任意识(1分) | 以区市场监管局数据为准,街镇可作补充 | |
10 | 质量 安全 (16分) | 产品(含食药品)质量 (4分) | 针对区域内产品抽检情况进行评分(4分) |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11 | 工程质量 (4分) | 针对区域内工程质量及住宅工程相关指标,参照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进行评分(4分) |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
12 | 服务质量 (4分) | 针对区域内服务行业满意度及规范建设等指标,参照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进行评分(4分) |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
13 | 人居环境质量 (4分) | 针对区域内各类环境测评指标,参照相关部门评价结果进行评分(4分) | 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 |
14 | 质量 创新 (20分) | 质量惠民 (6分) | 1、根据辖区实际,落实便民、利民各项质量服务举措,保障社会民生;(2分) 2、针对质量工作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区级层面的市民满意度测评活动,根据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进行评分,其中1-3名得3分、4-8名得2分、9-11名得1分。(3分) 3、针对上年度满意度测评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有具体证明材料的得1分。(1分) | 查阅 资料 参阅测 评结果 |
15 | 质量服务 (6分) | 1、完善重点企业质量提升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对辖区中小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完成不少于20份问卷调查(2分),分析走访调研数据,形成区域重点企业质量调研报告(2分) 2、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合理的质量提升对策,切实破解企业质量发展难题。(1分)指导和推动企业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提升活动(如申报质量攻关项目)并提供具体案例的。(1分) | 查阅 资料 听取 汇报 | |
16 | 创新管理 (8分) | 1、将质量文化传播有效融入区域城市建设,取得良好效果(1分) 2、开展质量社会监督制度创新,鼓励和引导市民参与质量社会监督活动并提供案例(1分) 3、推动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取得良好效果。(2分) 4、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跨区域质量联动、质量交流(如质量观摩团)等并提供案例的(2分) 5、在推进供给侧改革、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等方面形成典型案例或经验做法。(2分) | 查阅 资料 听取 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