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QC6900000-2021-020
主动公开
青食药安办〔2021〕23号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全力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区食药安办制定了《2021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青浦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落实党政同责,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健全完善区、街镇和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结合区、街镇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继续做实做强区、街镇两级食(药)安办,着力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从“做实”向“做强”延伸。加强对街镇食安办及村(居)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各街镇)
(三)加强食品安全基层建设。强化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加强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基层市场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能够运用现场监管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装备、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四)提升专业监管队伍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和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强化培训和考核,继续通过队伍建设、实战演练、技能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监督执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五)严格食品市场准入机制。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推进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动食品安全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严密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体系,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落实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和检测要求。健全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青浦海关、公安青浦分局、区建设管理委)
(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现风险监测网络覆盖食品全产业链,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覆盖全区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
(七)实施食品安全最严监管。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粮食收购市场、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流通统计等监督检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重点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特殊食品监管,持续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完善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制度,规范联合惩戒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公安青浦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八)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落实“处罚到人”工作要求,开展“昆仑2021”行动,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督办、考核、评比、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青浦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三、夯实部门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九)完善食品安全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完善青浦、吴江、嘉善三地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抽检监测、舆情交流、应急协作、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联动协作机制。(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注销机制。依法公开食品安全政务信息,鼓励政企数据对接。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实施《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早餐工程建设,推动夜间经济发展。(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结合中国进口博览会保障等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标准应急装备。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健全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公安青浦分局等)
(十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实现信息化。配合完善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促进系统整合与信息共享,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等)
(十三)完善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储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四、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十四)推进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五)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建设和供应商审核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中小企业HACCP体系建设指南;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普通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达到100%、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达到100%,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达到100%,企业自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强化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食品品种抽检力度,开展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局)。
(十六)推进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85%,“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饭店“放心餐厅”达标率80%以上、“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升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水平,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完善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监控系统。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大型职工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100%。加强养老助餐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安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十七)加强食品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针对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餐饮等重点场所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和非法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五、形成共管合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八)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推动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实体食品经营示范店。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十九)进一步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组织参与优秀食品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二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特殊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二十一)加强科普教育和公益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七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使用,努力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晓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潜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