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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年“质量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QC6900000-2021-057

主动公开

青质安办〔2021〕63号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9.03

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青浦区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浦区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1〕51号)、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沪质办〔2021〕90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质量交流、质量提升、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等活动,充分展示本区质量提升成效。同时结合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青浦将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积极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区域产品、工程、服务和人居环境质量,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切实提升青浦经济发展动能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提升软实力,助推高质量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质量宣贯活动,营造良好质量氛围

1.举办2021年度青浦区“质量月”启动仪式。根据市级质量月活动总体部署,联动各成员单位、标杆企业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发布青浦“质量月”活动安排。开展村(居)质量工作联络站建设,完善区、街镇、村居三级质量工作网络。开展区域质量宣传活动,积极交流各行各业质量提升先进经验,推动本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直播、移动社交音频等载体手段,积极宣传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典型事迹,激发质量品牌创建热情,营造全区学习质量标杆、赶超质量先进的浓厚氛围。(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

2.发布《2020年青浦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通过发布《2020年青浦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全面客观分析本区质量总体状况以及区域、产业、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准确把握本区质量监管、质量发展、质量保障现状,为区政府、行业及企业进一步促进质量提升提供依据及参考。(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质量公益系列宣传活动。聚焦区内“三大两高一特色”产业集群,以“第四届区长质量奖”评选为目标,积极开展卓越绩效模式宣导,推动企业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强烈意识。广泛宣传“质量月”主题,通过青浦及长三角地区融媒体平台,在社区、商圈、景区等场所,发布“质量月”主题宣传海报,播放《绿色青浦 质量成就》等公益宣传片。开展相关质量政策宣贯,传播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立质量持续改进意识。(区委宣传部、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

4.开展质量筑基系列培训活动。结合本市《关于推进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广泛宣传和积极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组织一线质量人员参与区级“企业首席质量官研修”培训活动,以云课堂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质量基础知识和质量工具运用的学习。进一步推进首席质量官聘用工作开展,不断激发企业质量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总工会)

(二)积极开展跨区质量交流活动,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5.深入推进市级长三角质量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参加长三角质量信得过班组展示活动、长三角“质量论坛”、长三角“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企业科技工作者”标准化政策培训班、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班、《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工程》专题讲座、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技能大赛等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市级长三角质量品牌交流活动。组织区内标杆企业参加“苏浙皖赣沪质量管理经验”“企业优秀文化”“质量品牌故事演讲大赛”等活动,引导更多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学习、总结、分享和交流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推动长三角区域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水务局)

6.联动长三角积极开展质量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经验交流活动。以“互联网+质量品牌”直播推广模式,宣传本区各行业企业在质量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成功经验与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在生产和服务体系中加强传统质量技术与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在各行各业的应用,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质量提升。依托区域数字信息产业集聚的优势,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合作,加快打造“长三角数字干线”区域经济品牌。(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开展质量攻关等质量经验分享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年度重点产品质量攻关经验交流活动,召开质量工具应用成果现场分享会,宣传推广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做法,推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持续开展“首席质量官话质量”栏目宣传,推广优秀企业质量管理的做法和经验。邀请质量领域专家和学者与企业首席质量官面对面交流,破解企业质量发展难题,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和质量管理成熟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

(三)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力

8.积极开展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充分整合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和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功能,组织开展物流、会展、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专题培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水务工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推动区域重点领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9.充分开展群众性质量教育活动。开展“大品牌在长三角”直播活动、“质量月”挑战答题知识竞赛、质量安全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营造全民关注质量,积极参与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

(四)全面开展质量监管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0.开展产品质量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根据第四届进博会服务保障方案,开展电动车及配件的监督抽查活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大检查,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等重点监管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查。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宣传。开展“质量为民”消费维权、电梯质量安全、农资、农机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活动,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消费品召回科普宣讲,提高全社会对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青浦海关)

11.开展服务行业和工程领域质量检查。组织开展进博保障应急演练、养老行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等活动。组织开展商圈服务质量提升专业质量培训。开展迎进博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公共交通进博保障服务质量等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服务行业满意度测评,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升。开展水务工程综合大检查、市容环境质量监测、绿化工程监督检查等活动,促进本市工程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改善。(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

(五)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服务活动,增强市民质量获得感

12.组织举办各类“质量开放日”活动。组织青浦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特色产业园区等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展示企业、行业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及质量提升成效,推广先进质量文化与品牌内涵,营造社会各界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积极完善青浦“高质量在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窗口建设,扩充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级。加强与市级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质量、品牌建设等质量技术机构的战略合作,开展质量诊断等服务,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创新,提供便利化条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开展民生计量服务队活动。(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开展市民质量体验活动。开展“家庭质量寻访”活动、“市民看质量-质量任我行”视频展播活动、企业质量观摩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市民质量体验活动,推进质量知识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进景区,进园区、进商圈,增强群众质量获得感。(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

15.开展质量咨询服务活动。依托各成员单位、街镇和市场所联合举办质量月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质量月宣传品、质量知识读本,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检测鉴定等质量便民服务;利用各街镇、商圈电子屏播放质量公益宣传视频,在相关街镇投放质量大巴、在公交、轨交站点投放质量公益广告;利用区融媒体“绿色青浦”APP、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随申办”青浦旗舰店等服务载体,积极开展质量品牌宣传服务。(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区融媒体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同时,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做到“三个结合”,体现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工作的实际,认真落实活动内容,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出质量惠民、质量便民的实招硬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质量提升行动;二是与服务民生相结合,把“质量月”办成质量宣传月、质量动员月、质量提升月,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幸福感;三是与落实“长三角一体化”“进博会”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开展各类质量整治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强化活动宣传,扩大影响。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成品牌。各单位要在官方网站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动员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移动平台等相关媒体,加强 “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

(四)及时进行总结,注重长效。请各单位在“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总结各自工作经验,提炼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方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于9月28日前将“质量月”工作总结、2021年青浦“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有关活动图片及视频资料,一并报送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张艳平、任少丽

电话:39258029;邮箱:qpzlkmsa@163.com。


附件

2021年青浦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体情况

开展活动数量(个)


参与企业数(家)


参与一线员工数(人次)


参与总人数(人次)


策划和部署情况

领导批示情况


活动主题


是否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


质量主题宣传

质量月启动仪式

是否组织启动仪式


领导参加情况


群众参加人次)


参与部门(个)


新闻发布会

参与部门(个)


发布专题新闻、信息(条)


报纸、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或新闻报道总数(篇)


播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

总数(次)


总时长(分钟)


开展质量宣传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进园区和进商圈活动(次)


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情况

接待总人数(参加社会公众人数\企业人员人数)


参加企业总数


媒体宣传报道数量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


制作、发放宣传资料(份)


制作展板(个)


发送宣传短信(条)


微信(条))


微博(条


曝光质量问题和重大市场违法案件(件)


加强监管执法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开展抽查活动(次)


出动抽查人员(人次)


公开随机抽查结果(批)


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情况

排查质量安全风险点(个)


立案查处案件数(件)


/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

检查特种设备单位数(家)


查封扣押设备单位数(台、套)


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经验宣讲(次数))


培训企业人员(人次)


查找质量隐患(个)


解决质量问题(个)


企业召开质量分析会(场)


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次)


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情况


开展消费者需求专访调研活动(次)


加强消费维权

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次)、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家)


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地级以上城市数量(个)


开展群众性质量专题培训(次)


处理消费者投诉数量(个)


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区域联合打假活动(次)


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时间(天)


推动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情况


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数


立案查处专利违法案件数


立案查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数


社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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