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QC6900000-2022-024
主动公开
青食药安办〔2022〕32号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6.2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全力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区食药安办制定了《2022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青浦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立足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立足落实见效,立足保障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政治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工作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政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
(一)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报告的重要内容,部署并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第一阶段预期目标,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加大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强评议考核,完善风险会商等制度机制,提高综合协调实效(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继续做实做强区、街镇两级食(药)安办,着力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从“做实”向“做强”延伸。加强对街镇食安办及村(居)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各街镇)
(三)加强食品安全基层建设。强化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加强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基层市场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能够运用现场监管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装备、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四)加强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研究制定创建评价验收工作方案,区、镇两级层面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召开区、镇两级层面迎检动员大会,围绕创建目标,凝聚共识,分解任务,查漏补缺,协调联动,抓紧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创建氛围,全力打好创建验收攻坚战。(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坚持“四个最严”,落实风险防范和监督检查并举
(五)强化疫情防控。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防控策略,实施进口冷链食品“第一存放点”闭环管控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实人员健康防护、消毒、核酸检测、应急处置、运用“沪冷链”系统等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做好涉疫食品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六)严格食品市场准入机制。完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规模化主体100%执行;加强食品供应外延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批发市场落实主体责任,“场场对接”实施率达100%,鼓励优质食用农产品入沪销售。健全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等)
(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研判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防控、责任“三清单”工作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现风险监测网络覆盖食品全产业链,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覆盖全区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八)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抽查考核;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网络餐饮服务、直播带货、生鲜配送、小菜店、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措施;严格集体用餐、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民政局等)
(九)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实施“铁拳”行动、“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处罚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落实“处罚到人”工作要求。发挥公益诉讼作用,规范网络销售食品等行为。(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青浦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执法局、检察院等)
三、完善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十)完善食品安全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完善青浦、吴江、嘉善三地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抽检监测、舆情交流、应急协作、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联动协作机制。(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结合中国进口博览会保障、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等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标准应急装备。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健全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青浦分局等)
(十二)完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净化产地环境;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严格规范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污染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本市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加强流通领域监管,聚焦批发市场、生鲜销售平台、小菜店以及运输存贮等环节,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销账式治理。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聚集食品原料、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配送过程等“四大环节”,重点排查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美食广场等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十三)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实现信息化。配合完善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促进系统整合与信息共享,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等)
(十四)完善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的全过程管理。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四、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十五)推进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建设和供应商审核制度建设;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达到100%、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达到100%,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达到100%,企业自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强化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食品品种抽检力度。(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等)
(十七)推进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85%,“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饭店“放心餐厅”达标率80%以上、“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升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水平,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完善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监控系统。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大型职工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100%。加强养老助餐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五、坚持共治共享,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十八)进一步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组织参与优秀食品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十九)提升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和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强化培训和考核,继续通过队伍建设、实战演练、技能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特殊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二十一)加强科普教育和公益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科普活动、食品安全“七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提高市民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潜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