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QC6900000-2023-026
主动公开
青食药安办〔2023〕33号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05.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全力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区食药安办制定了《202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战略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工作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结合本区实际,将202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1.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部署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报告的重要内容,部署并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各街镇、各成员单位分别于5月底、10月底向区食药安委提交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加强基层基础。进一步充实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提高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等职能。加强街镇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明确有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要求。区、街镇加强对居(村)委会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的指导。确保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区食药安办、各街镇)
3.加强示范引领。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自评。(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街镇工作,以示范创建促进机制体制完善。(区食药安办、各街镇)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级考评验收和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4.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开展包保工作督查,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闭环处置,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则,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各街镇、区属公司)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开展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计划,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研判制度,实现风险监测体系覆盖食品全产业链和全供应链,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2批次/千人,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街镇)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水平。(区商务委、相关街镇)落实食源性疾病报告负责人制度,完善“区-社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网络,有效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6.加大抽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完善核查处置考核机制,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深入开展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青浦海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区商务委)
7.加强联勤联动。坚持部门例会制度,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置方案的备案工作。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加强舆情监测,提高负面舆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降低风险影响至最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加强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整治,进行智能场景应用试点。(区食药安办、区城运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8.推进信息追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的意见》,配合升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推进食品追溯系统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指导、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信息追溯义务。扩大追溯数字化运用场景,加强散装、外埠供应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逐步实现主要食品和农产品的全过程追溯管理。积极参与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三、坚持全程控制,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做好企业指导服务、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相关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以及各街镇、区属公司)加强食品营养工作,推进健康食堂、营养健康社区、营养健康学校等健康场所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加强食品供应外延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批发市场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优质食用农产品入沪销售。(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以及各街镇)贯彻落实《2020-2025年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发展规划》《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健安2023”专项行动,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青浦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青浦分局、青浦检察院、各街镇)
10.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抽查考核,充分发挥第三方在食品生产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和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推进食品生产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加强预制菜许可准入审查和监管。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网络餐饮服务、直播带货、生鲜配送、小菜店、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措施。严格集体用餐、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11.完善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体系。配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系统,强化各类监管数据的归集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配合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配合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社区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街镇)
12.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深入推进“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青浦分局、各街镇)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配合协作机制。(区委政法委、公安青浦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医保局、青浦海关、各街镇)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3.加强源头监管。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耕地复垦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执行土壤污染调查的技术规范。(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配合升级改造“沪农安”系统,启动镇级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保持在30%以上,强化认证产品证后监管。(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街镇)开展果品质量安全、土壤及相关环境监测工作,推动提升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区绿化市容局、相关镇)贯彻落实《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区食药安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公安青浦分局、各街镇)
14.强化批发市场监督管理。落实“一批发市场一方案”,加强对西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开办者和销售者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积极创建示范性智慧菜场。依托专业市场监管所力量,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推进完善以承诺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准入关、管理关、退市关。鼓励批发市场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落实闭环管理;继续保持食用农产品自主抽检频次。(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镇)
15.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对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美食广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聚焦食品原料、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配送过程等“四大环节”,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监测。继续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网络食品安全投诉的研判分析,深化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着力提升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6.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推进中小学午餐服务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行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继续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年度春秋两季全覆盖监督检查。推进开发高校“标准化菜谱”,巩固“放心学校食堂”创建成果。(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镇)
17.继续推进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坚持餐厨废弃油脂产、收、处、调、用闭环管理模式,确保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管理的申报率、签约率、油水分离器安装及正常使用率、信息化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扩大B5生物柴油宣传和推介力度。强化职能部门与街镇联勤联动,及时发现、查处餐厨废弃物违法违规收运、处置等行为,并加大打击力度,筑牢防止“地沟油”反流餐桌的管理屏障。(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8.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以餐饮外卖点餐、婚宴、自助餐和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区商务委、各街镇)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开展成效评估。(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镇)
五、坚持改革创新,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19.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服务型监管,系统运用引导规范、预警提示、风险提醒、问题会商、行政约谈、公益培训、专业指导等措施,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合规性。配合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优化升级市场准入“单一窗口”,加强部门联动,做深做实“市场主体身份码”、“一业一证”。(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
20.促进产业发展。着力提高绿色食品认证率、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街镇)采用市经信委相关认证体系结果;结合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推进辖区内海派餐饮品牌建设,助力传统老字号食品企业发展,服务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支持企业参加“上海品牌”认证,参与政府质量奖励评审。(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21.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全面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实施食品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卖场及菜市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配合加强社区团购和微店、微商等新业态管理,督促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细化第三方平台的自检、抽检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提振消费信心,助力具有全球吸引力的美食之都、枢纽门户建设。推进“中央厨房”建设。加强农村家宴、农村自办酒席、民宿指导和管理。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区市场监管局、青浦海关、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推进实施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提升行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六、坚持共治共享,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感受度
2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法守法。以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创城知晓率为目标,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抓手,加强科普宣传。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增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3.加强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包保干部工作能力。加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充分发挥企业和第三方社会力量,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4.引导各方参与。主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监督。拓展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各街镇市民巡访团等志愿者队伍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咨询意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咨询培训、科普宣传。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行业协会自律互查向更广领域延伸。继续开展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质量评估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街镇、区属公司)参照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公布的食品企业“红名单”,以典型示范促行业发展。(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发挥食品药品科普站街镇全覆盖的平台优势,推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监管动态、消费预警等信息。(区食药安办以及各街镇)
附件:202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主要工作指标及牵头部门
附件
202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
主要工作指标及牵头部门
评价要素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2023年 | 计算方法 | 牵头部门 |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1 | 主要食品的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 | 预期性 | ≥99 | 监测合格样品数/监测样品数 | 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 |
2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 | 约束性 | ≥97 | 实际覆盖数/应覆盖数 | 区卫生健康委 | |
3 | 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 | 预期性 | ≥98 | 监测合格样品数/监测样品数 | 区农业农村委 | |
4 | 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例/10万人) | 预期性 | <4 | 病例数/常住人口数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
5 | 地产食用农产品农药总使用量(万吨) | 约束性 | <0.28 | 农药使用量 | 区农业农村委 | |
6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区域实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面积/区域受污染耕地总面积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 |
7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年度水源达标水量/年度水源总取水量 | 区生态环境局 |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 8 | 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 | 约束性 | 100 | 实施企业数/应实施企业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9 | 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比例(%) | 约束性 | 100 | 实施企业数/应实施企业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10 | 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实施企业数/应实施企业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11 |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 | 约束性 | 100 | |||
12 | “守信超市”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达标数/应达标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 13 | 标准化菜场建设率(%) | 约束性 | 100 | 达标数/应达标数 | 区商务委 |
14 | 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放心餐厅”达标率(%) | 约束性 | ≥80 | 达标数/应达标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15 | 企事业单位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 | 约束性 | ≥80 | 达标数/应达标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16 | 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实施单位数/应实施单位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17 | 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已传企业数/应传企业数 |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青浦海关、区卫生健康委 | |
18 | 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险投保覆盖率(%) | 约束性 | ≥90 | 投保企业数/应投保企业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
19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时间(小时/人/年) | 约束性 | ≥60 | 按照集中培训证明材料统计 |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 |
20 | 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 | 约束性 | ≥95% |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 21 | 标准化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率(%) | 约束性 | 100 | 建设数/应建设数 | 区市场监管局 |
22 | 食品安全年抽检监测样品数(批次/千人) | 约束性 | ≥4 | 抽检监测样品数/常住人口数 |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青浦海关、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 | |
23 | 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约束性 | ≥2 | |||
食品产业发展质量 | 24 | 规模以上食品工业总产值(亿元) | 预期性 | ≥20 | 按照市统计局年度调查统计值 | - |
25 | 种养殖业标准化生产率(%) | 约束性 | ≥90 | 实行标准化生产的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数/从事生产的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数 | 区农业农村委 | |
26 | 绿色食品认证率(%) | 约束性 | ≥30% | 绿色食品获证产 量/地产农产品 总产量 | 区农业农村委 | |
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和满意度 | 27 |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数量(个) | 约束性 | ≥18 | 科普站建设数 | 区食药安办、各街镇 |
28 | 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分) | 预期性 | ≥90 | 问卷得分 | 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 | |
29 | 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分) | 预期性 | ≥92 | 问卷得分 | 区食药安办、区教委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
30 | 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分) | 预期性 | ≥90 | 问卷得分 | 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 | |
31 |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 | 预期性 | ≥90 | 问卷得分 | 区食药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