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则同意停止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的批复
QC6900000-2019-014
主动公开
青市监人〔2019〕10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3.04
青浦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我局于
2018年
12月
25日
收到你所《关于停止开展非强制检定的请示》(青计质〔2018〕4号)。
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所从即日起停止受理非强制检定业务,不再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已受理的非强制检定业务按法定的时间、流程完成检定,保证受理业务闭环。停止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后,你所要集中资源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工作,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