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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则同意停止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的批复

QC6900000-2019-014

主动公开

青市监人〔2019〕10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3.04

 

青浦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我局于 20181225收到你所《关于停止开展非强制检定的请示》(青计质〔20184号)。
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所从即日起停止受理非强制检定业务,不再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已受理的非强制检定业务按法定的时间、流程完成检定,保证受理业务闭环。停止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后,你所要集中资源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工作,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