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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的通知

QC6900000-2017-053

主动公开

青食药安办〔2017〕69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2.07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分工,建立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决定成立青浦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青浦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予以印发,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青浦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食药安办[2017]93号)附件1《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以及《青浦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食药安办〔2017〕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现决定成立青浦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毅荣  区食药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吴  春  区委宣传部(新闻办)副部长
            杜黎明  区经委副主任
            成玉之  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
            李仁荣  区文广局党委委员,电视台台长
            钟  青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钱卫红  区食药安办专职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沈志刚  区食药安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陶丙星  区委宣传部新闻舆情科科长
            周维跃  区经委市场监管科科长
            蔡海峰  公安青浦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
                    查大队副大队长
            蔡  炜  区文广局广电管理科科长
吴金钧  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方雅娟  区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管科科长
季  方  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
吴璐璐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许善文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管科科长
范亚娜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协调科科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统筹协调整治工作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本区整治工作落实和进展,组织开展评估考核,组织发布本区整治工作重要信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加强整治工作沟通联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承担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运转等日常事务,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担与各成员单位、各街镇的沟通联络和信息通报,收集各街镇专项行动开展,编发整治工作简报,组织协调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分工
    (一)区食药安办。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组织发布全区整治工作重要信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宏观指导全区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区经委。负责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评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严格保健食品直销申请企业的市场准入。
    (四)公安青浦分局。负责指导、协调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受理并及时审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广告监测监管,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和虚假宣传广告。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综合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指导各派出机构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强化落实经营单位(含进口商)主体责任和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组织实施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迸行抽样检验。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组织对发现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打击。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常识科普宣传,联合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和曝光。
    (六)区文广局。指导广播电视媒体规范播出食品、保健品广告,对存在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的广告,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商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主要研究协调整治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整治总体工作和重大行动。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参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职责抓好议定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街镇、各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信息,形成工作专报,印送各成员单位、各街镇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对各街镇本系统的整治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