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QC6900000-2019-055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2019.04.29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许可。负责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
(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要求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违法案件,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监督管理。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开展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并实施联合惩戒。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牵头组织开展质量强区和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质量发展工作体系。监督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编制和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各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证后监督管理。
(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知识产权规划。实施专利、商标优惠、鼓励政策和措施。承担专利保护相关工作。开展对商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按权限落实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专利行政执法和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对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管、节能监管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落实特种设备管理和安全责任。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监察,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组织和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推进形成社会共治机制。
(十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管理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推进能源计量工作,组织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促进绿色发展。
(十五)负责管理指导标准化工作。组织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对各级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七)负责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