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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QC6900000-2017-038

主动公开

QC6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20

 

             
你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青浦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三、请你单位根据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今年审计或财政检查的调整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单位决算信息质量。
四、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根据本区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