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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2017年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百日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QC6900000-2017-033

主动公开

青食药安办〔2017〕45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8.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根据市食药安办《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百日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沪食药安办 〔2017〕58号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青浦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百日立功竞赛        活动实施方案
2.2017 年青浦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百日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2017 年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百日立功竞赛活动相关单位工作统计表
4.2017 年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百日立功竞赛活动各街镇食安委工作统计表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      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8月17日
 
 
 
 
 
 
 
 
 
 
附件1
 
青浦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百日立功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上旬至9月底,开展青浦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百日立功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要求, 突出 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同时激发全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基层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勇挑重担、求实创新,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公安青浦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百日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安办(见附件2)。
各街镇要成立由街镇食安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立功竞赛活动领导机构,由街镇食安办具体落实,并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及本单位立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活动的方案,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百日立功竞赛活动的工作目标、竞赛内容、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和抽检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三、参赛范围
本次百日立功竞赛活动覆盖本区食品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领域,涉及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品种覆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任务涵盖《青浦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行动方案》的相关重点工作。
参与百日立功竞赛活动的单位涉及 区食药安办及区食药安委各部门单位,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所有在编在职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综合 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类别。
四、竞赛目标与内容
(一)竞赛主要目标
1. 突出“一个核心”: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2. 落实“两个严控”:严控风险隐患,严控食品安全事故;
3. 实现“三个提升”:提升队伍精气神,提升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合力;
4. 促进“四个提高”:提高创建行动感受度,提高创建指标达标率,提高食品安全知晓度,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
(二)竞赛主要内容
本次百日竞赛重点围绕市委关于食品安全“四个强化”要求,即“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四个方面,通过开展竞赛活动,全面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具体内容如下:
1. 强化依法严管。
一是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围绕网络经营食品等新业态监管、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二是比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特别是行政立案、行政处罚,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强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追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三是比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防控夏秋季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妥善应对各类食品安全舆情,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 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力量下沉一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岗到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错时监管、交叉互查等。落实街镇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比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亮证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完成规定的培训时限,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三是比创建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加强对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评估,督促完成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诚信企业”“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市场”“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的完成率达到阶段性目标。
3. 强化科技支撑。
一是比监管科技手段应用。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立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科普工作站等,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置,有效运用移动监管执法装备和视频监控系统。
二是比监管信息化应用。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应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要求,对不履行追溯义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运用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一体化的电子监管系统,实时数据监控,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管理。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大数据分析,为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三是比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水平。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快速检测,加强针对性、靶向性。认真落实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做到准确、高效、科学、公正,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4. 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是比食品安全协同共治。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与“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联勤联动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发挥村(居)食品安全“一站三员”的作用,服务社区群众,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比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办结率和满意率。认真做好“12345”“12331”热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确保及时受理、办结,不断提升投诉举报的满意率。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升百姓对于食品安全的参与度。
三是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发动面。认真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培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六进”宣传,多渠道、多载体地组织食品安全公益宣传与科普教育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
五、时间安排
本次百日立功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上旬)
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二)竞赛实施阶段(2017年8月中旬-9月下旬)
围绕竞赛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实现预期的阶段性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
全面总结立功竞赛各项活动成果,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市食药安委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择优评选出先进集体。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择优评选出先进个人。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区食药安委向市食药安委推荐本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3个;推荐本区先进个人候选人5-6名。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立功竞赛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百日立功竞赛活动激发潜能、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提升效能的功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在开展百日立功竞赛活动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全力以赴投入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职,破解难题
各单位要督促指导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立足岗位、尽心履职、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创新社会治理,突出社会共治,共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本市食品安全。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对此次百日立功竞赛活动成果的宣传展示力度,主动开展与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通过举办先进事迹展览、演讲、各类宣讲报告以及汇编优秀案例等方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基层有功人员,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及时总结宣传成效,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四)认真总结,形成长效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及时将好的工作经验固化为稳定的常态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各街镇食安办以及区农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青浦分局应在2017年8-9月期间每月20日前向区食药安办报送百日立功竞赛活动推进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10月5日前报送立功竞赛活动总结。
 
 
 
 
 
 
 
 
 
 
 
 
 
 
 
 
 
附件2
 
2017 年青浦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百日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保障百日立功竞赛活动顺利进行,青浦区成立了“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百日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成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
组 长:顾 骏   副区长
副组长:王毅荣   区市场监管局
谢 辉   区农委
成玉之   公安青浦分局
陈  瑜   区城管执法局
倪 健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 滨   区政府办公室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雪生   区农委
陈正贤   区绿化市容局
陆玉林   区旅游局
陈国兴   公安青浦分局
邵志学   区环保局
沈 英   区民宗办
沈志刚   区市场监管局
沈根弟   区市场监管局
吴 春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
季春华   区卫生计生委
张 隽   区发展改革委
宋 琳   区科委(区科协)
何 斌   区法院
杜黎明   区经委
金卫民   区网格化中心
钟 青  区市场监管局
姚晓平   区政府法制办
钱卫红   区市场监管局
徐海燕   区监察局
高 燕   区教育局
黄建荣   区检察院
龚海明   区城管执法局
蔡云峰   区财政局
二、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安办,负责对竞赛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收集、整理、初审考核有关材料,定期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竞赛情况,反应竞赛存在的问题;负责竞赛的宣传;督促检查竞赛有关要求的落实。
办公室主任由区食药安办专职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钱卫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总工会、区农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青浦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3     (略)
附件4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