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并启用“上海市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QC8326000-2013-012
主动公开
沪食药监青〔2013〕20号
食药监青浦分局
2013.09.04
各药品零售单体药店: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监管,完善药品流通质量电子追溯系统,本市将在下半年全面启用“上海市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监管系统”,现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并启用“上海市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体药店应在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海市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监管系统”信息联网对接,每日定时上传药店进、销、存情况;“问题药品”召回情况;药学人员在岗情况;药品陈列温湿度情况。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