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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青浦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电子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QC8327001-2014-015 

主动公开

沪食药监青〔2014〕22号

食药监青浦分局 区绿化市容局

2014.06.12

 

各餐厨废弃油脂产出单位:
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97号令),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收运与处置都将进行全程的电子化监管。本区将逐步推进此项工作,需各餐厨废弃油脂产出单位积极配合,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餐厨废弃油脂产出单位需配置本单位RFID智能卡和RFID电子标签,并由专人负责使用。RFID智能卡和RFID电子标签委托有资质的收运公司予以发放和安装。
2、在餐厨废弃油脂回收过程中,必须使用该智能卡和RFID电子标签,同时,还要确认收运人员使用收运企业智能卡,并确认移动读卡终端上所显示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与数量准确无误。
3、数据确认完成后,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需在打印的交易凭条上签字确认,一份交付收运企业,一份由餐厨废弃油脂产出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一年以上。
4、餐厨废弃油脂产出单位的RFID智能卡和RFID电子标签发放安装后,任何收运企业不使用移动读卡终端进行餐厨废弃油脂回收交易将被视为非法收运,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望你单位切实遵照本通知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