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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开展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QC8327001-2013-011 

主动公开

青食安委办〔2013〕15号

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06.17

 

 

各街镇食安委及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

  根据市食安办《上海市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食安委[2013]6号)、《201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青食安委办[2013]3号)和《2013年青浦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青食安委办[2013]11号)的要求,各街镇食安委及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2013年6月17日至27日期间与全国和全市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社会协同共治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公共服务分散不均、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和微观环境复杂多变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各街镇食安委及食安办、各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本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五个最严”的要求,紧扣宣传周主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深入反映监管工作和体制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宣贯重要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出台与实施,阐述未来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着力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之间,建立更为有力的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和道德底线。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三、内容

  (一)区及街镇层面。区食安委及食安办、街镇食安委及食安办,结合区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本区域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七进”等各类宣传活动。

  (二)企业层面。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督促食品企业及从业者,举行落实主体责任、坚守道德诚信的公开宣誓和承诺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讲堂”建设工作。

  (三)学校层面。各相关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联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区委,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及街镇食安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次宣传周工作小组,形成各级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在青浦报、电视台、政务网站等传统和新型媒体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宣传格局。要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着力推出真正吸引人、教育人,适合多种载体,适于反复使用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精品。要注意收集媒体对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采取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入积极元素和创新模式,紧扣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契合食品生产经营实际,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与手法。

  (四)严守八项规定。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宣传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

  (五)加强舆情监测。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实效,加强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请各街镇、各相关单位(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将本街镇、本单位的宣传周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方案中要包括特色宣传工作内容)电子版于6月9日前报区食安办;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于6月25日15时前报区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