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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云湖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的批复

QC8324061-2008-008 

主动公开

食药监青浦分局

2008.11.28

上海云湖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沪食药监药安〔2004〕537号"《关于开展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经营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认定,我局同意你公司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请严格按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销售。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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