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QC6900000-2017-005
主动公开
无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2.03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cindu.shqp.gov.cn/gb/special/node_167.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21-59725800。
一、概述
本机关成立于2015年6月,根据《规定》要求,本机关自成立起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6年以来,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青浦区政府以及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2016年共制发各类公文101件,其中主动公开25件,依申请公开5件,主动公开率比去年同期增长13.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到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5条。
本机关于
2016年2月6日
公开了主要职能、预算编制说明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于
10月27日
公开了上海市青浦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单位概况及上海市青浦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单位2015年度决算表、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等,继续支持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因2015年本机关仍使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因此2015年度决算由上海市工商、质监和食药监局统一公开。
按要求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栏目的调整,将原位于区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其他—财政资金栏目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转移公开至信息公开专栏—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单位预决算,做到与“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同步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其中信函申请360件,网上申请61件,当面申请1件,办结率为100%。
申请的内容涉及到注册登记、消费维权、案件处罚、食品监管、机构职能分工等。
在已经答复的411件申请中,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0件,占总数的4.8%,“同意公开”81件,占总数的19.7%,“同意部分公开”6件,占总数1.5%,“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件,占总数0.7%,“信息不存在”42件,占总数10.2%,“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件,占总数1.2%,“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42件,占总数58.9%。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0余次,其中当面接待次1次,信函咨询2次,其余均为电话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其中2件被决定维持,1件被驳回;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以撤诉终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公文类主动公开数量和公开率较上年度有小幅增加,总数偏少。2016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同比增长727.5%。
本机关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出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探索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途径;同时,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范围的,尽量给予申请人便民指导,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申请需求做更充分的准备。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
2016年
1月1日
-
12
月31
日
。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2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42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61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36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42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416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6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41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2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9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6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4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2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