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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QC690000020230001

主动公开

青浦区市场监督局

2023.01.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浦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并发布《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本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年内,共通过政务网站动态发布更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42件,公示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抽查结果、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听证公告、处罚公告等65件,发布公文43件。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90314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126件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37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下属事业单位)297.84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共完成答复37件。其中依法予以公开(包括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以及重复申请11件,其他处理10件。全年共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1件,复议结果维持3件,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完善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基本制度,顺畅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及时更新发布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指南等。优化调整区局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以及涉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实现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超链接展示。

(四)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规范化管理,通过新媒体平台多元方式多种形式发布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便民性都较高的信息。重点加强加强区局政务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定期更新发布公开最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并接受区政务公开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执法检查,对于问题与不足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3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6

行政强制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7.8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4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2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0

0

0

0

5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1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33

4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文件数量较少等。

接下来,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多措并举,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严格把关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确保做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深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便民服务解答。

二是双管齐下,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加强线下线上宣传联动,一方面通过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府开放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系列特色宣传活动和多种平台全方位宣传。

三是有效规范,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更新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其流程的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做好信息平台维护,确保内容准确全面、更新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畅通申请渠道。确保通过信函、在线提交、当面申请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均能有效接收,同时加强便民服务,及时认真回应公众申请诉求和咨询。全年依法依规答复3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执法检查信息,充分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市局平台及区局门户网站,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二是加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举措。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多类形式加强宣传公开。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信息、消费维权信息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示,推进计量认证、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工作透明公开。年内,通过政务网站发布和公示各类工作信息107件,通过“青浦市场监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工作信息262件,通过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62条。

三、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办好政府开放日活动

完整公示区局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流程。以“政府开放月”为契机,开展系列“质量月”线下线上宣讲和开放活动。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等线下培训活动10余场,青质云课堂15期;举办云游“中国品牌日”线上活动1期;举办“大品牌在青浦”品质直播4期、“首席质量官话质量”微专栏6期;建立质量教育五进机制开展常态化质量宣传:进党校1场、进校园5场次、开展企业质量开放日13场次、进社区进商圈13场次。

(二)特色工作

创新政府开放活动形式,创新直播间、直播探访、在线知识竞赛、网络课程培训、科普动画等多种宣传活动,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开展质量月“开学第一课”活动,让更多未成年人关注关注《网购质量安全教育》《网络安全科普系列动画》;开展“质量任我行”质量月线上宣传、“对话首席质量官”在线直播栏目、质量月在线挑战答题知识竞赛、“大品牌在青浦”直播探访等多个活动,举办长三角“青质云课堂”网络课程培训。开展在“长三角质量月大巴”-“青金线”,全区11个街镇同步启动“全国质量月”线上线下宣传服务活动。绿色青浦、青浦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抖音、青浦各大商圈循环播放“质量任我行”质量月系列公益视频。开展夏阳市场监管综合科普站、青浦区检验检测中心、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单位、政府质量奖企业开放日活动。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